霞浦一加冰点被罚!

时事   2024-11-20 12:50   福建  

今年来,霞浦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进一步落实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延伸监管外沿,加大无照经营制冰、加冰厂(点)查处打击力度,查处1起无照经营加冰点案件:


邓某某涉嫌未经登记以市场主体名义

从事经营活动案

2024年8月9日,霞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溪南镇某地开展制冰、加冰厂(点)摸底排查工作过程中,对一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场所外摆放一台碎冰设备,内有一冷库,当事人邓某某在此场所对外售卖冰块,且无法提供《营业执照》。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制作相关文书。霞浦县市场监管局于当日立案调查。

当事人邓某某未经登记从事经营冰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无照从事经营冰块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霞浦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254.5元。


来   源: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辑:张烙莹
责   编:李昊锴
审   核:颜晨曦
监   制:林   喜
总监制:陈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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