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盖州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16〕37号)等规定,结合盖州市实际,拟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3人,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2招聘计划
盖州市拟招聘合同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3人。详见《盖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3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营口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认证);
4.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1988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及以下,从事过党政群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同等条件下,烈属及子女、退役军人及转业军人家属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优先考虑;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亲和力、较强的责任感与敬业精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过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7.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恶社会性质组织的;
8.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9.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4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盖州总工会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盖州市总工会(盖州市红旗大街中段113号)。
报名咨询电话:0417-7604959 。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4)报名材料
①《盖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报名人员自行到盖州总工会公众号下载并打印电子版;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有照片且经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并打印一份;如考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需携带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材料;
⑤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而发生争议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⑦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两张;
⑧如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未取得无需携带);
以上报名材料原件现场返还,留存复印件。
2.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2比例方能开考,如有效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者从报名到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无效或联络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报名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进入笔试程序。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2日9:00至12月3日16:00到盖州市红旗大街中段113号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盖州市公开招聘合同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内容为工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相关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迟到的考生不允许入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3.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笔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通过盖州总工会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者关注盖州总工会公众号。
4.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复审)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当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2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复审)面试人选。
5.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盖州总工会公众号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其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7.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盖州总工会公众号发布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者实时关注盖州总工会公众号。
8.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考生权重成绩的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权重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同等分数下,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等相关证书者优先聘用。总成绩在盖州总工会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盖州总工会公众号公布。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身份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的情形,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选岗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如总成绩并列,则依次参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如再并列,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聘用与待遇
公示:
1.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盖州总工会公众号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
1.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综合考评,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合同到期后,是否继续聘用将根据当时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适时待定;
4.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待遇:
聘用人员属专职从事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不具有正式编制。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辽宁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相关文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缴纳社会保险。
5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盖州总工会公众号公示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盖州市总工会,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盖州市工会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社会化工作者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附件2:盖州市工会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社会化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转自:盖州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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