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从仅10元余额的银行卡里,取出了43万元,被判无期徒刑

文摘   2024-11-29 11:31   江苏  

2009年11月,一个对何鹏来说至关重要的消息传来。

经过漫长的8年零5个月的煎熬,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做出了一个新的裁定——将何鹏的无期徒刑减为8年6个月有期徒刑。

虽然不是当庭无罪释放,但相比此前的无期徒刑,这无疑已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让时间倒流到2001年3月,何鹏,这个出生于普通农民家庭的男孩,曾是父母眼中的骄傲与希望。

在家里两个姐姐之后,何鹏的出生让母亲孟小月和父亲何见贵喜出望外。

何见贵常常望着儿子,憧憬着他有朝一日能靠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甚至改变整个家庭的命运。

1999年,18岁的何鹏如愿考入云南警官学院,成为了家里的第一个大学生。

在父母眼里,儿子不仅有了大学文凭,将来还能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这是何等的荣耀啊!何见贵夫妻俩对儿子的未来充满了期待。

然而,美好的愿景还未实现,厄运却降临到这个本该幸福的家庭。

悲剧最初拉开帷幕的时刻。何鹏在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周末,来到云南民族学院的ATM机前查询自己银行卡的余额。

他本以为卡内余额不过区区几十元,却没想到跳入眼帘的数字让他瞠目结舌——100多万!这对何鹏来说简直是个天文数字。

起初,何鹏还有些难以置信。他小心翼翼地尝试取出100元,没想到居然成功了。

兴奋之情油然而生,他开始想入非非:如果这笔钱能真的到手,无疑将是他和家人生活的重大转机。

何鹏彻底被巨款诱惑冲昏了头脑,竟然铤而走险,在7台ATM机上分215次取走了总计42.97万元的巨款。

何鹏取完钱后,一刻也不敢在昆明多留,当即买了回老家陆良的车票。

回到家中,何鹏将巨款给母亲孟小月看,孟小月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连忙询问儿子钱的来路,听何鹏讲明原委后,竟也没有提出异议,只是让儿子将钱藏到了猪圈里。

母子俩商量,若有人来寻钱,就如数奉还;若没人找上门,这笔钱就当是意外之财据为己有。

何鹏还不忘叮嘱母亲尽快去银行将卡注销。

就这样,母子二人做贼心虚地等待着,幻想从此过上好日子。

然而好景不长,仅仅几天后,公安就找上了门。

面对警察,孟小月和何鹏慌了手脚,赶忙老老实实地将钱如数交出。

孟小月辩称,这就像在路上捡到钱一样,没人能做到视而不见,但她认为儿子并没有犯法,顶多是道德上有亏欠。

尽管何鹏第一时间将钱悉数归还,但仍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拘留。

后经查实,警方认为这是银行系统故障所致,何鹏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
于是在拘留几日后,何鹏于3月12日被释放。

但这一风波也让何鹏付出了沉重代价,他被学校勒令退学。

何鹏悔不当初,他深知因一时贪念葬送了大好前程。

父亲何见贵也为儿子鸣不平,认为何鹏及时归还了全部钱款,这不能算是盗窃,只是正常取款而已。

他们都以为,顶多是受到学校处分,绝料不到事态会如此严重。

获释后,何鹏一家都以为这场风波就此平息。

但半个月后,噩梦重新笼罩。

4月6日,陆良县检察院以何鹏涉嫌盗窃罪,再次将其抓捕。

何鹏被关进看守所,在里面度过了将近半年,直到11月13日才被取保候审。

然而噩运并未远离何鹏,2002年3月11日,何鹏的取保候审被突然宣布取消,他再次被投入看守所。

同年7月12日,何鹏被法院以盗窃罪的罪名,判处无期徒刑。

对于这一判决,何见贵夫妇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他们坚信,儿子并非有意盗窃,不应承担如此重罚。

2004年至2006年期间,何鹏的刑期两次获得减刑,减至14年有期徒刑。尽管不是无罪释放,但总算给了何鹏父母一丝慰藉。

此后,何鹏的父母开始四处奔走,先后五次提起申诉,希望能为儿子洗脱罪名。

经查阅大量案例,何见贵得知,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他坚信何鹏的行为并不符合盗窃罪的定义。

好在上天并没有辜负父母的坚持,最终,何鹏改判为8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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