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CUS ON US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北京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20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4年10月12日
关于我们
👇企业入会申请
AAAAA级社会组织
服务范围:关键岗位人才培训、上下游资源对接、行业标杆企业游学、团体标准制定、政府项目申报、行业研究报告、专项技术服务等
愿景: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
使命:赋能于企业,帮助行业企业获得有效资源
价值观:专业、创新、成长、平等
联系我们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化妆品分会
地址:拱墅区费家塘路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12幢1004室
电话:0571-85871052
邮箱:zjcos20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