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审核通过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优抚对象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优先对象,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配租。
该通告要求,已通过审核的待配租申请人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优先对象,包括优抚对象、残疾人、见义勇为人员、成年孤儿、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和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以及申请成员均年满60周岁的家庭、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有3个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请在2024年9月24日前向中心城区任一申请点或通过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网站(https://zfcxjw.cq.gov.cn/gzf/)申报优先对象身份、工作收入等情况,并提供退役军人优待证、残疾人证等相关材料。
而申请人属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无需申报,由户籍所在地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一复核。
通告还要求,已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需要向中心城区任一申请点或通过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网站申报工作收入等情况,获得配租后,未进行工作收入申报的,需完成申报并通过复核后方能签约入住。
9月29日
重庆市级公租房
将进行摇号排列申请人轮候顺序
此外,9月29日还将对《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前(8月15日前)提交申请并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通过摇号方式排列轮候顺序。
9月24日前申报并通过复核的优先对象,参加优先对象的摇号排序,9月24日之后申报的优先对象,通过复核后按申报时间先后,依次排在同年度摇号排序末位优先对象之后。
举个例子,2021年某小区某户型有1000个申请人,其中,有100个申请人在2024年9月24日前申报为优先对象并通过复核,那么这100个优先对象就排1至100号,剩余的900个是普通对象,这900个普通对象就排在101至1000号,这两部分人的内部排序分别通过公开摇号一次性确定。
如果在2024年9月24日后,普通对象中又有10人申报为优先对象并通过复核,那么这10人的排序就从普通对象调整到优先对象的末尾,并按照申报优先身份的时间先后依次排在101至110号,其他普通对象的排序依次递增。
8月15日之后提交申请的,按受理时间先后分别对同一申请年度的优先对象和普通对象排列轮候顺序。
申请人轮候顺序排列后,因增加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共同居住人员减少申请变更户型的,轮候顺序调整到同一申请年度相应类别末位申请人之后;其他情形变更申请小区或户型的,按照申请变更的时间重新排列轮候顺序。
摇号排序过程通过华龙网和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网站进行网络直播。
来源:华龙网
编辑:刘洲
审核:李露
将重庆日报设为星标
权威信息 第一时间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