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峰小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
学生资助及免费课后服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
根据《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南教办法【2024】325号)要求,御峰小学于即日起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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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范围及标准
义务教育资助
1// 脱贫家庭学生
重庆市内户籍学生由学校登录http://aaa.fpb.cq.gov.cn:8100/plbd/loginPublic网站统一查询,打印贫困信息页,加盖学校公章;市外户籍学生,以“重庆市学生资助与经费监管平台”中的“下发贫困数据”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脱贫家庭学生”名单为准,截图打印网页名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凡能查出信息的学生(如果信息中显示为已脱贫,也算是符合条件学生)。
2// 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以资助系统数据为准)
3//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4// 孤儿
5//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6// 特困救助学生
7// 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8// 民政建档困难家庭学生
9// 烈士子女
10// 残疾军人子女
11//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残疾)
12//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非学生本人残疾)
13// 因重大疾病、因灾、因残等致困家庭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
1// 低保户子女
2// 军烈属子女
3// 残疾家庭子女
4// 孤儿
5// 民政建档对象子女
6// 寄宿脱贫家庭学生
课后服务
1// 脱贫家庭学生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 低保户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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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1.学校发放本期的资助政策告知书;
2.对需要申请的学生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学生及家长将两个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交给班主任老师审核;班主任在每一张复印件上签字;
4.学校资助工作人员对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核;
5.资助认定小组成员复核、认定;
6.学校公示审核结果;
7.学校意见,存档备查;
8.上报区教委资助中心,区级审批;
9.学校公示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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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1.学生监护人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申请表》和《重庆市南岸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注:重庆市资助系统里下发的贫困学生数据,学校下载打印存档并向学生户籍地核实贫困信息作为印证资料,同时学生也要提供相关认定资料。
2.在《重庆市南岸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填报”一栏里,选择“困难残疾学生”“困难残疾人子女”或“因重大疾病、因灾、因残等致困家庭学生”这3项内容的,需要提供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印证材料。
3.学生困难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低保生材料中包括最近2月的银行流水、低保证最少审核到2024.12或以后)。
4.学生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增减页)。
5.非证件类材料提交原件,证件类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
6.出生证明。
7.结婚证或离婚证(必要时出示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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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上交时间
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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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范围及标准
1. 三审资助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2. 资助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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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认定结果
1.分二次公示认定结果(学校审核、区级审核)5个工作日,认定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班级、资助项目、补助金额(元/期)。
2.本办法由御峰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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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单
重庆市南岸区御峰小学校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