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十七年的婚姻生活,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浓烈的激情渐变为平淡,摩擦和冲突在所难免……”
日前,松溪法院渭田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承办法官为当事人送上一份饱含人文关怀的“法官寄语”。这是县法院积极践行“柔性司法”的有益举措,有效提升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接受度。
原告阮某某与被告郑某某于十七年前登记结婚,育有一子一女。2023年4月,丈夫阮某某首次向松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调解后撤回起诉。今年7月,阮某某以双方感情基础不牢固、性格存在差异、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再次向本院起诉离婚。案件审理中,被告郑某某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且阮某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承办法官认为,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应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为依据。原、被告结婚至今已有十七年,已建立较好的夫妻感情。夫妻之间难免产生矛盾和摩擦,不能简单地以离婚方式解决,希望双方能珍惜彼此的感情,共同经营好家庭,夫妻关系仍有和好可能。因此,承办法官在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同时,为当事人送上这份既有劝解、又有祝福和希冀的“法官寄语”,用真挚的语言引导当事人打开心结、化解矛盾,用寄语的温暖抚平家事中的褶皱。
家庭是社会最小的细胞,需要我们每个人用心守护。松溪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