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3名干部被通报!

文摘   2024-12-01 13:14   甘肃  

为高质量纵深推进集中整治,保持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秦州区平南镇白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建军工作不实不细的问题

2020年11月,秦州区平南镇白家庄村村委会主任王建军工作不实不细,对村级服务性岗位聘用政策掌握不清不透,在未与巡河护水员王某伟解除聘用协议的情况下,违规将其评定为二类低保户,直至2022年4月,王某伟违规领取巡河护水员岗位补贴共计12004元。2024年8月,王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秦州区大城街道进步巷社区副主任汪海英工作失职失责的问题

2021年3月,秦州区大城街道进步巷社区副主任汪海英工作失职失责,未按低保动态管理相关规定对低保户田某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核实的情况下,违规将不符合低保政策的田某一家四口继续确定为低保户,享受低保待遇持续至2024年6月。2024年8月,汪海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秦州区牡丹镇姚家团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姚世鹏工作不实不细的问题

秦州区牡丹镇姚家团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姚世鹏工作不实不细,履职尽责不到位,在明知村民邓某花有法定赡养人,不符合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条件的情况下,未及时动态管理将其清退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致使邓某花违规领取2013年1月至2021年12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共计45489.6元。2024年8月,姚世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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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秦州区纪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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