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发这些,涉诈骗获刑!

民生   2024-11-19 06:00   内蒙古  

“只要在微信上帮忙推广发图片,就能获得相应的佣金。”大学生小妍(化名)趁假期做兼职赚取零花钱然而,一份既轻松又来钱快的兼职,却让她沦为犯罪分子诈骗的帮凶。


近期,经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小妍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轻松的假期“兼职”


2023年12月,小妍刷到了一则招募“推广人员”的兼职广告,想着自己放假在家没事干,广告中的工作内容又比较简单,她便联系了对方。

“只要在微信上帮忙推广发图片,就能获得相应的佣金。”对方称此项兼职工作系出于推广需要,并给小妍发来了推广图片和10个手机号码,要求她添加手机号码对应的微信号后发送图片。

小妍没有犹豫就按照对方的要求完成了兼职任务,并拿到了相应的佣金。

没多久,小妍发现图片中的内容不像单纯的广告。“自称某某客服,要办理兑付业务就进群,附上群二维码……”仔细看过上面的内容后,她意识到所谓的推广图极有可能是“诈骗教程”。

兼职变“诈骗助理”


“招募助理,另有佣金,有意向的可联系。”虽然对于“兼职”的性质产生了怀疑,但看到上家在任务群内招募“助理”,为赚取更多钱款,小妍选择继续联系对方。

成为上家的助理后,小妍变成了任务群的管理员。上家会将相关任务要求等发给小妍,由小妍在群内发布任务,有人接单任务后,小妍再将相关素材发给接单的下家,并在下家完成任务后结算金额。

接触越多,小妍越发肯定自己做的兼职就是在为诈骗团伙提供帮助。抱着侥幸心理,小妍一直做到了假期结束。

2024年2月,金山公安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中发现小妍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于同年4月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查,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小妍提起公诉。2024年9月,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澎湃新闻 包头新闻网

编辑:党琦

校对:徐嫣璐

初审:石政勇

审核:陈焕坤

监审:王剑

终审: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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