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苏会涛与被执行人龙山县利源纸业有限公司、廖桂秀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廖桂秀下落不明,规避执行,现申请人苏会涛申请对廖桂秀的财产进行执行悬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2)湘3130执1180号
执行依据:龙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龙劳人仲案字(2018)第21号仲裁裁决书。
被执行人:廖桂秀,女,1963年10月5日出生,苗族,户籍地为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容美村四组4号,公民身份号码:422828196310050044,据调查该被执行人常住恩施市施州大道604号。
执行标的:本金461379.06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金:
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经法院查实控制,处理变现后执行到位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申请执行人苏会涛自愿向举报人支付其领取执行案款金额的10%。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奖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的被执行人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奖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人可直接到龙山县人民法院进行举报。
联系人:金法官、李法官
举报电话:0743-6223561 18174371682 1938690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