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懂的看完就明白了!
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未重新就业的,可通过“粤省事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销户提取,也可携带身份证到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窗口办理。
缴存人已办理退休的,可通过“粤省事”、广东公积金、支付宝APP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销户提取,也可携带身份证、 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免提供)到我中心任一管理部窗口办理。
缴存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通过“粤省事”办理销户提取,也可携带身份证、劳动技能鉴定书或残疾证、解除劳动合同书或失业证到中心任一管理部窗口办理。
缴存人出境定居的,可通过“粤省事”、广东公积金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销户提取,也可携带身份证、出境定居的证件或材料到中心任一管理部窗口办理。
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身份证(提取人及缴存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材料、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材料到中心任一管理部窗口办理销户提取。
缴存人在异地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满半年的,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线上办理账户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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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编:梁立梅
初审:江健平
终审:邱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