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省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议精神,今年8月份以来,文昌市以《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印发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开展不合格党员排查处置工作,为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打下坚实基础。
全面扎实开展排查
市委组织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不合格党员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1084个党组织利用1个月时间,通过采取核查党员花名册、党员档案、党员缴纳党费、参加支部活动记录、党员现实表现、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办法,对所属党员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重点排查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在“双重信仰”问题上思想认识不到位、长期与党组织失联等15种不合格党员表现。对照不合格党员认定情形,通过开展党员评议,由支部委员会结合平时掌握的现实表现,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截止目前,全市26803名党员中,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12人。
有序规范进行处置
对在评定中初定的不合格党员,各支部委员会成立调查组对存在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注重听取拟被处置对象意见,综合考虑党员不合格表现的性质、情节和本人态度,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研究提出拟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工)委及市委组织部预审;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充分讨论处置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处置决议再次报上级党(工)委及市委组织部审批;审批通过后,党支部以书面形式将处置决议送交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对全市排查出的12名不合格党员进行了组织处置工作。其中:对9名不合格党员给予限期整改处置,对3名不合格党员给予除名处置。
严谨细致巩固成果
督促指导全市各党(工)委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看不合格党员认定是否准确、处置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看受处置党员思想状况和对其教育帮扶措施是否落实;看党员群众对处置工作是否满意。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同时,按照立足教育、惩前毖后的原则,对受到限期改正的不合格党员,采取由专人结对帮扶,制定帮教措施,定期跟踪指导等措施,促其按期改正,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限期改正期满后,党支部及时对其进行评议,根据改正情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审批,经组织认定仍不合格的,劝其退党,对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被劝退、除名的,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和心理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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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