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自传书稿。在我审稿之前,出版社已经过了黑马方正+经2位编辑老师把关审稿,所以这本书稿到我手上时,存留问题已不算多(每页五六处常见问题)。
其实,我每次写审稿建议,总会有不少人来质问我,而质问的焦点就是不规范用词。
我想说,图书编辑的修改都是有依据的,而不是凭感觉乱改。百度之类的也不可轻信。建议参照《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辞海》和《新华成语大词典》,这是公开出版的文字通用的规范且权威的国标依据。
好了,比如图1我把“比划”改为“比画”,一些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人就会进一步找碴儿,说:“‘比划’和‘比画’,《现代汉语词典》里不是都有收录吗,你却说‘比画’才是规范的,这不是无理取闹吗?汉语的美感和作者的个人风格就是被你这种人给破坏了!!”
每次看到类似的言论,我都深感无奈,并非我无理取闹,而是……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比划”词条里的意思是“同‘比画’”,而“比画”词条里标明了“也作比划”。那么,“同”字后面的词“比画”就代表着首选规范词(推荐词形),“也作”后面的词“比划”则是非首选、不通用的词。
“比划”作为不规范的次选词,已不建议作为首选使用;“比画”才是首选规范词。不规范用词不是错字,也没有错字严重,但在质检环节都是扣分点——不规范用词扣0.5分,错字扣1分。
在日常生活中,你想怎么用都可以的,没有错与对,因为也不涉及公开出版。但在公开出版的文字中(当代作品),不规范、不严谨的表述,该规范的还是需要加以规范的。而且,就算强大如“芒果”“榴莲”这样约定俗成的词,在公开出版的文字中,也是建议改成“杧果”“榴梿”的(至于到底要不要改,作为编辑,你可以按照自己合作的出版社的质检标准来改即可)。换而言之,改完、规范之后,肯定是符合出版规范的;不改、保留,扣不扣分就难说了。
而且,这也无关作者的个人风格,而是作者的基本功问题。
因此,大家愿意了解新的知识是好事,但应当在了解清楚后再来十拿九稳地“质问”我。有的“质问”者始终不敢承认自己认知的狭隘,而且在狭隘的认知里,有极其阴暗的内心,把谬误视为真理。一旦被人揭穿自己其实一窍不通后,他会变本加厉地诋毁你。除非你明确表示他才是对的一方,奉他为文曲星转世,不然恶意的谩骂只会有增无减……每次我看到类似的盛气凌人的“质问”,我只能说:“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世界上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不然呢?
怎么说呢,在编辑眼里,文字表达只有对与错,无小事的。我的初衷就是像那些守护历史的史官一样,也想守护好这个时代文字表达的准确性——不辱自己热爱了9年的职业。当然,也有强迫症的原因。
试想,如果一本书的用词没有一个规范标准,那前一句用“其它”,后一句用“其他”;前一句用“交待”,后一句用“交代”;前一句用“攀援”,后一句用“攀缘”;前一句用“奔溃”,后一句用“崩溃”……全书有几百遍这样的反复横跳,那么,你在阅读中难道不会疯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