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日程】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10月4日 | ||
14:00-18:00 | 技术官员团队报到 | 地点:裁判酒店 |
10月5日 | ||
09:00-17:00 | 参赛队报到 | 地点:主酒店 |
14:30-18:00 | 运动员适应场地 | 地点:体育馆 |
技术官员团队学习实习 | 地点:主酒店 | |
组委会联席会议 | 地点:主酒店 | |
竞赛抽签 | 地点:主酒店 | |
10月6日团体赛 | ||
07:00-08:00 | 主会场签到 | 地点:体育馆 |
08:00-08:20 | 开幕式 | 地点:体育馆 |
08:30-22:00 | 正式比赛 | 地点:体育馆 休整:12:00-14:00,18:00-19:30 |
10月7日单项赛 | ||
07:30-08:20 | 主会场签到 | 地点:体育馆 |
08:30-18:00 | 正式比赛 | 地点:体育馆 休整:12:00-14:00 |
18:30-18:30 | 颁奖仪式 |
(比赛时间根据参赛队报名情况适当调整,具体以组委会补充通知或赛前联席会议通知为准)
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华南区)
乒乓球项目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体育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二、承办单位
定安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5日-7日
地点:海南省定安县田洋公园
四、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竞赛项目
1.男子团体赛(混合年龄组)、女子团体赛(混合年龄组)由25-39岁组单打、40-49岁组单打、50-59岁组单打、60岁及以上组单打、双打(40岁以上运动员)组成;
2.25-39岁组男子单打、25-39岁组女子单打;
3.40-49岁组男子单打、40-49岁组女子单打;
4.50-59岁组男子单打、50-59岁组女子单打;
5.60岁及以上组男子单打、60岁及以上组女子单打。
(二)竞赛组别
1.25-39岁组:1985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2.40-49岁组:1975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出生;
3.50-59岁组:1965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出生;
4.60岁及以上组:1965年1月1日以前出生。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2022年)》及国际乒联相关规定;
(二)单打比赛
1.采用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录取名次。
2.所有比赛执行11分,3局2胜制,冠亚军比赛执行5局3胜制。
(三)团体比赛
1.采用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录取名次。
2.所有比赛均执行11分,3局2胜制。
3.团体赛规定:
(1)比赛采用五五对抗制(4个年龄段单打和40岁以上运动员双打);小组循环赛阶段打满五场,淘汰赛和附加赛阶段采用五场三胜制。两个阶段中每一场的出场顺序均由该场团体赛前抽签决定(双打规定为最后一场)。
(2)小组循环赛阶段每一场团体赛的记分均采用4-2-1-0的方式,即获胜方得4分,负方比分若2:3得2分,若1:4得1分,若0:5或弃权得0分。
(3)小组循环赛中按照积分排定名次,如积分相同,按照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确定排名。
(4)参加团体比赛的代表队应统一着装。
六、参赛办法及费用
(一)参赛办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乒乓球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选拔各年龄组别的参赛人员,报名应面向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人,保证选拔公平公开公正。
2.每个团体项目报名人数规定:各年龄组限报1-2名运动员。
3.参赛者不能是在全国优秀运动员注册有效期内的运动员。
4.参赛者只能代表具有户籍或长期居住证所在地的省份报名,报到时需持有本人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长期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之一,长期居住证将根据各省公安系统实际办理情况确认。
5.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省市乒协和其本人的比赛资格,并列入赛事黑名单。
(二)参赛费用
1.对于所有参赛选手,均免收报名费和竞赛服务费。
2.为保证本次赛事安全管理工作,各参赛队自行选择组委会推荐酒店入住,不得在推荐酒店以外的酒店入住,赛事组委会将为各参赛队推荐至少两个不同费用标准档次的宾馆,如需搭乘宾馆和场馆之间往返巴士,赛事组委会可为参赛队伍有偿提供,详细费用将一并于补充通知中公布,请注意查看赛事组委会发布的通知。参赛队自行安排和承担往返赛区的城际交通等相关事宜和费用。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所有项目均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一)团体
1.第一名:奖金10000元,冠军奖杯,成绩证书;
2.第二名:奖金5000元,亚军奖杯,成绩证书;
3.第三名:奖金2000元,季军奖杯,成绩证书;
4.第四名:奖金1000元,成绩证书;
5.并列第五名(4队):奖金500元,成绩证书。
(二)单打
1.第一名:奖金800元,冠军奖杯,成绩证书;
2.第二名:奖金500元,成绩证书;
3.第三名:奖金300元,成绩证书;
4.第四名:奖金200元,成绩证书;
5.并列第五名(4名):价值100元的奖品,成绩证书。
(注:以上奖金含税,且为男子女子组合计金额,两组别均分)
八、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乒乓球协会报名必须采用本规程规定的报名报项表(附件1),按填表说明填写并加盖代表单位公章。
2.承办单位于赛前发布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详细注明报名时间、比赛信息、领队会信息、场馆信息及周边推荐酒店信息等,以方便参赛队自行安排食宿,并按时参加比赛。
3.报名如有变动请及时联系组委会更改,比赛开始前7天的24:00后不再受理更改报名。如未参加比赛又没取消报名的代表队或运动员将被列入会员黑名单。
4.所有参赛代表队必须派代表参加赛前领队会。领队会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补充通知中公布,请注意查看赛事组委会发布的通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领队会的必须通知组委会。领队会只进行抽签,不接受更改名单。
5.海南、广东、广西各省各地方乒协均可组队报名参加,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队医1人,参赛队伍数量不限制。
(二)报到
1.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提交以下安全文书或证明:
(1)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参赛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天气和地理等方面的情况,量力而行参加比赛。报到时,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向主办单位提交本人亲自签名的《健康免责声明书》(详细内容查看附件2),不提交者不接受报到。
(2)所有参赛人员必须由其代表单位或本人自行提前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报到时,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向主办单位出示本人的保单原件,提交保单复印件,否则不予接受报到。
2.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九、仲裁及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由组委会选派。
(二)裁判长团队及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十、经费
各参赛队伍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担负其食宿、差旅、赛事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十一、赛会要求
参赛运动员应遵守比赛秩序、场馆要求和赛会安排,自觉维护赛风赛纪。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附件1
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华南区)乒乓球项目公开赛报名表
附件2
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华南区)乒乓球项目参赛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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