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人 这些车辆四环内禁行→

民生   2024-12-10 13:52   黑龙江  
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 年修订)》规定,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2月10日10时3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按照相关要求,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自预警发布2小时后,启动相应级别机动车限行措施。即决定12月10日12时30分起,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四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区和各县(市)建成区内禁止重型、中型汽柴油货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预警解除后,同步撤销机动车相关限行措施。


来源:@哈尔滨交警微博
编辑:桑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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