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24年3季度,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开展了消防及安全用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103家生产、销售者生产销售的179批次产品。经检测,6家销售者销售的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已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结果处理。
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初审:高文慧
复审:吴爽
终审:杨化平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立即删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24年3季度,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开展了消防及安全用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103家生产、销售者生产销售的179批次产品。经检测,6家销售者销售的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已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结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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