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控基础知识大汇总

文摘   2024-12-02 07:25   甘肃  


传染病防控基础知识大汇总


1. 什么是传染病?

答:传染病是指由病原微生物,如朊粒、病毒、衣原体、立克次体、支原体、细菌、真菌、螺旋体和寄生虫,如原虫、蠕虫、医学昆虫感染人体后产生的有传染性、在一定条件下可造成流行的疾病。感染性疾病是指由病原体感染所致的疾病,包括传染病和非传染性感染性疾病。


2. 什么是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一定时间内 ( 通常是指 2 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 (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 3 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 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

  •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具有临床表现相似性、 发病人群聚集性、 流行病学关联性、 健康损害严重性的特点。这类疾病可能是传染病(包括新发传染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几类?具体有哪些疾病?

答: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三类41种。

  •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 乙类传染病是指: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新冠感染、猴逗。

  •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4. 什么是传染病的潜伏期?

答:是指从病原体侵入人体起,至开始出现临床症状为止的时期。各种传染病的潜伏期长短不一,随病原体的种类、数量、毒力与人体免疫力的强弱而定,短的仅数小时、大多数在数天内、有的可延至数月甚至数年以上。


5. 什么是传染病流行?传染病的流行过程及影响因素有哪些?

答:传染病流行是指一个地区某种传染病的发病率显著超过该病历年的一般发病率水平。传染病的流行过程就是传染病在人群中发生、发展和转归的过程。流行过程的发生需要有三个基本条件,包括传染源、传播途径和人群易感性。这三个环节必须同时存在,若切断任何一个环节,流行即告终止。流行过程本身又受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响。


6. 传染病的预防原则是什么?

答:传染病的预防原则是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7. 什么是传染源?什么是传播途径?什么是易感人群?

答:

  • 传染源是指体内有病原体生存、繁殖并能将病原体排出体外的人和动物。传染源包括4个方面:患者、隐性感染者、病原携带者、感染动物。

  • 传播途径是指病原体离开传染源到达另一个易感者的途径。同一种传染病可以有多种传播途径。

  • 易感人群是指对某种传染病缺乏特异性免疫力的人。他们都对该病原体具有易感性。


8. 怎么判断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

答: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比如:(括号内为文件号)

  • 鼠疫(WS279-2008)

  • 霍乱(WS289-2008)

  • 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WS286-2008)

  • 脊髓灰质炎(WS294-2008)

  •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WS284-2008)

  • 甲型H1N1 流感(2010 年版)

  • 炭疽(WS283-2008)

  • 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WS293-2008)

  • 甲型病毒性肝炎(WS298-2008)

  • 乙型病毒性肝炎(WS299-2008)

  • 丙型病毒性肝炎(WS213-2008)

  • ……


9. 什么是病媒生物?什么是人畜共患传染病?

答:

  • 病媒生物是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生物,如蚊、蝇、蚤类等。

  • 人畜共患传染病是指人与脊椎动物共同罹患的传染病,如鼠疫、狂犬病、血吸虫病等。


10. 感染传染病病原体最终出现的结局有哪些?

答:病原体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后,就开始了感染过程。在一定的环境条件影响下,根据人体防御功能的强弱和病原体数量及毒力的强弱,感染过程会出现五种不同的结局:

  • 病原体被清除:病原体进入人体后,首先可被机体非特异性防御能力所清除,也可由事先存在于体内的特异性体液免疫与细胞免疫物质将相应的病原体清除。

  • 隐性感染:隐性感染又称亚临床感染。是指病原体侵入人体后,仅诱导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应答,而不引起或只引起轻微的组织损伤,因而在临床上不显出任何症状、体征甚至生化改变,只能通过免疫学检查才能发现。

  • 显性感染:又称临床感染,是指病原体侵入人体后,不但诱导机体发生免疫应答,而且通过病原体本身的作用或机体的变态反应,导致组织损伤,引起病理改变和临床表现。

  • 病原携带状态:指病原体侵入人体后,可以停留在入侵部位或侵入较远的脏器继续生长、繁殖,而人体不出现任何的疾病状态,但能携带并排除病原体,成为传染病流行的传染源。这是在传染过程中人体防御能力与病原体相持状态的表现。按病原体种类不同可分为带病毒者、带菌者或带虫者等。

  • 潜伏性感染:病原体感染人体后,寄生于某些部位,由于机体免疫功能足以将病原体局限化而不引起显性感染,但又不足以将病原体清除时,病原体便可长期潜伏下来,待机体免疫功能下降时,则可引起显性感染。


11. 传染病感染过程中有哪些免疫应答作用?

答:机体的免疫应答对感染过程的表现和转归起着重要的作用。免疫应答可分为有利于机体抵抗病原体的保护性免疫应答和促进病理改变的变态反应两大类。保护性免疫应答又分为非特异性免疫应答和特异性免疫应答两类,都有可能引起机体保护和病理损伤。变态反应都是特异性免疫应答。


12. 寨卡病毒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是?

答:带病毒的伊蚊叮咬是寨卡病毒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传播媒介主要为埃及伊蚊,白纹伊蚊、非洲伊蚊和黄头伊蚊也可能传播该病毒。亦可通过母婴传播,包括宫内感染和分娩时感染。乳汁中可检测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无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罕见血源传播和性传播。 

  根据监测,我国有与传播寨卡病毒有关的伊蚊种类主要为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其中埃及伊蚊主要分布于海南省、广东省雷州半岛以及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等地区;白纹伊蚊则广泛分布于我国河北、山西、陕西以南广大区域。


13. 寨卡病毒病的主要预防措施?

答:目前尚无疫苗进行预防,最佳预防方式是防止蚊虫叮咬。建议准备妊娠及妊娠期女性谨慎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地区。


14. 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原则是?

  • 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医院应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沫传播、空气传播和其它途径的传播),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 一种疾病可能有多重传播途径时,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相应传播途径的隔离与预防。

  • 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黄色为空气传播的隔离,粉色为飞沫传播的隔离,蓝色为接触传播的隔离。

  • 传染病患者或可疑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单人隔离房间。

  • 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于一室。

  • 建筑布局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第五章中相应的规定。


15. 进入隔离房间,医务人员的防护原则有哪些?

  • 应严格按照区域流程,在不同的区域,穿戴不同的防护用品,离开时按要求摘脱,并正确处理使用后物品。

  • 进入确诊或可疑传染病患者房间时应戴帽子、根据传播方式选用正确的口罩;当接触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从事可能污染工作服的操作时,应穿隔离衣;进行可能产生喷溅的诊疗操作时,应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必要时,可根据疾病的传播方式合理选择防护服;严格执行手卫生;按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等。

  • 防护用品使用的具体要求,应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第六章的规定。


16.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出现瞒报、缓报或谎报等行为,有何处置?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 传染病医院的选址有哪些要求?

  • 新建传染病医院应综合考虑患者就诊方便与医院与周围环境相互影响,投资运行费用合理等技术经济的多个因素。

  • 为保证传染病医院的有效卫生隔离。新建医院院址应远离城市人群密集活动区,包括高密度居民区、幼儿园、小学校等教育设施以及商场、俱乐部等商业文化设施。如用地无法相互躲让,应采取必要的防护距离设置绿化隔离带。

18. 传染病的治疗原则和方法有哪些?

答:治疗传染病的目的不仅在于促进患者康复,而且还在于控制传染源、防止进一步传播。要坚持综合治疗的原则,即治疗与护理、隔离与消毒并重,一般治疗、对症治疗与病原治疗并重的原则。


19. 传染病的三级预防策略和措施是什么?

答:要预防疾病的发生,控制疾病的发展,必须根据疾病发生、发展全过程的规律,采取三级预防的策略和措施。即采取第一级预防措施,预防疾病的发生,采取第二、三级预防措施控制疾病的发展。  

  • 第一级预防也称病因预防,它是针对致病因素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它的目的是使健康人免受致病因素的危害,防止疾病发生。

第一级预防的措施主要包括两方面:

1、 改善环境措施 主要是改善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防止环境中生物学、化学和物理学的致病因素对人体的直接危害。

2、 增进人体健康的措施:(1) 增强自我保健意识;(2) 预防接种,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3) 做好婚前检查,实行优生优育。

  • 第二级预防又称临床前预防,即在疾病发生的早期采取有效措施,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做好“三早”,一方面可争取较好的治疗效果,更重要的是可防止疾病在人群中蔓延、传播和流行。在不能完全实现第一级预防或一级预防失效后,二级预防是很重要的弥补措施。

  • 第三级预防又称临床预防,即对已患病病人采取及时、有效地治疗,防止疾病恶化,防止病残,促进病人早日康复。三级预防虽然采取的是治疗措施,但更具有重要的预防意义,使病人病而不残,残而不废,保存病人有创造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能力。


20.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哪些措施?

  • 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 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 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21. 有关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问题

        新版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规定,以下人群都是责任疫情报告人:

  如果你是首诊医生,在接诊病人时,发现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就应该规范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报卡哦。那到底怎样才能规范做好登记呢?

注意啦,提勾的项目必须要填全哦,如果是手写诊疗记录,字迹不要太潦草,不要用症状来代替诊断(例如发热啊咳嗽啊,这些都是不规范的),不要使用不规范的诊断名称哦(例如胃肠炎啊腮腺炎啊结膜炎啊,这些都是不规范的)。

哪些传染病是在规定报告的范围呢?  

不急,新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做了传染病报告范围和报告时限的规定呢。 

医生在首诊时发现了以上传染病,除了做好传染病登记外,记得要按规定填写统一格式的传染病报告卡。在填写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内容啦,这些都是在《新规范》里做了比较多改动,可别再按照旧的要求填错了哦。

此外,医生在填写了首诊传报卡后,如发现病人的诊断有变更、病例因该病死亡、填卡内容错误,应在24小时内及时填写订正传报卡报医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部门哦。如果发现有漏报的病例,要及时按相关要求进行补报。


22.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肺结核传染病报告分类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肺结核传染病报告分类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19〕2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控中心:

   

《肺结核诊断》(WS288-2017)标准和《结核病分类》(WS196-2017)标准已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公布施行。为适应新诊断标准和分类标准实施后的工作需要,决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将“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中肺结核分类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乙类传染病肺结核分类由“利福平耐药、涂阳、仅培阳、菌阴、未痰检”调整为“利福平耐药、病原学阳性、病原学阴性、无病原学结果”,“结核性胸膜炎”归入肺结核分类统计,不再报告到“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中,并在每月公布的全国传染病疫情中进行备注解释。调整前后分类的对应关系详见附件1,调整后的传染病报告卡详见附件2。  


二、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和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已完成功能改造并发布至测试系统,请各地认真组织功能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已实现数据直接交换的地区,请通知数据交换单位在公共卫生数据交换服务平台下载修订后的相关技术文档,尽快进行调整。系统调整后,2019年以前的历史数据不作变更, 2019年1-3月已经生成的传染病报告卡分类将由系统统一修订,已经产出的统计报表将按照新的统计规则重新计算。  


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肺结核传染病报告分类调整工作,尽快更新传染病报告卡,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人员培训,做好系统调整后续工作。


附件:1.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新旧肺结核分类对比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修订后)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3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姓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名字,姓名应当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及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有效证件号:必须填写有效证件号,包括居民身份证号、护照、军官证、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新农合医疗卡。尚未获得身份识别号码的人员用特定编码标识。

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同时填报出生日期和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注意选择年龄单位为天或月。

工作单位(学校):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学生、幼托儿童须详细填写所在学校及班级名称。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上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如病人不能提供本人现住地址,则填写报告单位地址。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者献血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需填写至小时;采供血机构填写确认实验日期。

死亡日期:病例的死亡时间。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其中利福平耐药结核病是指检测发现的对利福平耐药的患者,包含利福平单耐药、耐多药和其他利福平耐药等。

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填写纳入报告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种名称。其中结核性胸膜炎归入肺结核分类统计,不再报告到“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中。

订正病名:订正报告填写订正前的病名。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填卡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医生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注:用户可填写文字信息,如最终确诊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的病名等。

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23. 重点传染病报告原则
①梅毒

  Ⅰ.复发病例不需要报告。
  Ⅱ.年度内或跨年度的梅毒血清随访检测阳性病例不需要报告。
  Ⅲ.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而未做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按疑似病例填报。
     ②丙肝

  Ⅰ.既往已治愈再次感染的病例需要报告。
  Ⅱ.抗-HCV检测结果阳性,符合临床诊断但未开展HCV RNA检测的病例,填报“临床诊断病例”。
  Ⅲ.HCV RNA检测结果阳性病例,填报“确诊病例”,并进一步填报“急性”或“慢性”。
  Ⅳ.18个月及以下的婴儿或幼儿,抗-HCV阳性并不一定代表HCV感染,应以HCV RNA阳性作为其HCV感染报告的依据;6个月后复查HCV RNA仍为阳性者,可诊断为慢性丙型肝炎。
  Ⅴ.HCV RNA检测结果阴性的病例,不论抗-HCV检测结果如何,均不需要报告;已按抗-HCV检测结果阳性报告的“临床诊断病例”,应订正为其他疾病。  

③乙肝

  Ⅰ.乙肝病原携带者,包括慢性HBV携带者和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不需要报告。
  Ⅱ.以往曾在本院或其他医院诊断并明确报告过的乙肝病例,不需再次报告,应在门诊日志等登记册中记录为复诊病例。 

④血吸虫病

  Ⅰ. 既往感染已治愈再次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例需要报告。
  Ⅱ. 新发现(以往未登记入册)的晚期血吸虫病病例需要报告,按“未分类”填报,并在备注栏中标明“晚期血吸虫病”。
  Ⅲ.国外输入的血吸虫病病例需要报告,按照“未分类”填报,并在备注栏中标明“血吸虫病种类+输入国家”.
  Ⅳ.对于血清学检查阳性,有居住在流行区或曾到过流行区有多次疫水接触史者,未做病原学检查的病例,只能按照“临床诊断病例”+“慢性”上报,不能报作“确诊病例”+“慢性”。

肺结核报告按照新版要求报


24. 教你如何看懂传染病四项报告

传染病四项

  传染病四项检查,是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这四种也都是高发性传染病。加强对传染病四项检查、防治,加强对该疾病类人群干预,阻止母婴传播,优生优育,孕育健康的宝宝!

检查项目

Check item

乙肝两对半

  传染病四项中,负责监测乙肝病毒的指标有5项,俗称“乙肝两对半”,这五项指标分别为: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表面抗体(HBsAb)、乙肝e抗原(HBeAg)、乙肝e抗体(HBeAb)、乙肝核心抗体(HBcAb)。

  女性孕前查乙肝两对半原因有两点,首先,因为乙肝病毒是垂直传播的,所以女性孕前做乙肝两对半检查医生可以了解孕妇是否携带肝炎标志物,并了解胎儿是否会携带肝炎标志物;其次,如果女性孕前没有做乙肝两对半检查而怀孕后如果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就可能影响胎儿各个系统的发育,增加围产儿病死率和死亡率。

下表是报告中常见的12种组合结果,拿到报告后对应查看即可:


丙肝

  病毒可通过性传播以及母婴传播;如果母亲在分娩时丙肝病毒(HCV-RNA)阳性,那么新生宝宝感染病毒的风险将提高到4%-7%。因此,育龄夫妻在准备怀孕之前,一定要查一查有没有丙肝。

传染病四项中,负责监测丙肝病毒的指标有1项:丙型肝炎抗体(HCV-Ab)。

阴性( - )

提示未感染丙肝病毒;

阳性  ( + )

提示感染丙肝病毒;


梅毒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

传染病四项中,负责监测梅毒的指标有2项,TRUST 和 TPPA:


艾滋病

  HIV是一种能攻击人体免疫系统的病毒,可通过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性传播,所以育龄夫妻做好艾滋病预防非常重要。

阴性( - )

提示未感染艾滋病毒;

阳性  ( + )

提示感染艾滋病毒

艾滋病的筛查非常严格,如果初筛发现HIV抗体为阳性(+),医生会安排你再次复查,进行进一步筛查,如果仍然为阳性(+),医院会上报给国家疾控中心,要求最终检查,最终检查为阳性(+),则说明你感染了艾滋病毒。


注意事项:

 1、不需要空腹,如果您检查多个抽血项目建议空腹到院,以避免二次抽血。

    2、行免疫治疗、需妇科手术及宫腹腔镜手术者,结果无异常者3个月内可免查;其它结果无异常者6个月内可免查。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李兰娟,任红主编,卫生部“十二五”规划教材 全国高等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十二五”规划教材《传染病学》第8版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试行)》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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