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总成绩公布及体检、政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5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2024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示》“备注”栏中标注为“进入体检”的考生,具体体检时间详见《2024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时间安排表》。
根据面试通知,28101018-格尔木市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术员(2)(定向招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岗位,因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按有效成绩计算),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12月17日(星期二)
地点:海西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出具由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体检费500元。于体检当天8:30分在海西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前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请考生认真核对体检时间并按时参加,凡未按时参加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标准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原则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必须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机构和自行体检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女性受检者经期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要求“若体检的应聘人员已怀孕,可待应聘人员孕期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已怀孕的须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孕检报告(能够证明已孕医学相关证明即可),待孕期结束后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确定体检及其它事宜。
7.体检当天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勿佩戴隐形眼镜,勿佩戴首饰。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体检结果。
9.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10.请考生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允许家属陪同跟随、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11.请考生体检结束后前往海西州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416室)领取相关材料。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考察(政审)结果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联系电话:0977-8224877、8222882
附件:1.2024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示(详见“附件列表”)
2.2024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安排表 (详见“附件列表”)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
附件列表:
附件1.2024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示
附件2.2024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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