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对改善就医体验、减轻就医负担、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前期,经过省卫健委的统一部署,我院通过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实现了省内影像检查的互通互认。近期,医院完成了与省卫生健康云临床检验平台的对接,实现了临床检验结果(标注“苏HR”标识,表示可互认项目)的共享调阅,进一步推进临床检验结果的互通互认工作。
云临床检验平台提供无纸化的电子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涵盖178项。具体如下:
1. 临床血液检测(15项),如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等;
2. 临床体液检测(12项),如尿常规、粪便隐血试验等;
3. 输血检测(3项),如ABO血型鉴定等;
4. 临床化学检测(75项),如肝功能、葡萄糖、胆固醇等;
5. 临床免疫学检测(63项),如免疫球蛋白、抗核抗体、癌胚抗原等;
6. 分子生物学检测(4项),如乙型肝炎DNA测定、丙型肝炎RNA测定、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等;
7. 临床微生物检测(6项),如细菌培养及鉴定、常规药敏定性试验等。
可关注“江苏健康通”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后,可随时随地查看个人检验报告、使用检验授权等服务。添加家庭成员后,也可查询亲属的检验报告。
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医生给患者开具检验申请单时,如患者近日内在其他医疗机构有相似检验,平台会自动提醒医生。患者也可主动告知医生,近期在其他医疗机构做过相关检验。通过“江苏健康通授权”“短信授权”“医生辅助授权”的授权方式,医生可在工作站查阅患者检验报告信息,如符合互认条件,由医生选择“互认”,如因患者病情发展变化较大,依旧需要开具相关检查,经患者知情同意后,医生选择“不互认”并继续开具检验单。
医生在诊疗活动中,应在充分考虑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判别是否认可其他医疗机构的检验结果。如遇以下情况,需要重新检验:
1. 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查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如与疾病诊断不符合等);
2.检查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或变化较快的;
3. 检查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 原检查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5. 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6. 图像质量和方法不能满足诊断要求的;
7. 患者或其家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的;
8. 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
9. 其他符合诊疗需要,需再行检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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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玲玲
审稿:仇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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