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陈绍红控告案公开听证会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陈绍红控告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19日(周二)上午9:00
(二)地点: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仁礼
联系电话:0857-8282000
特此公告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16日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胡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胡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召开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19日(周二)9:00
(二)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必沙
联系电话:8313019
特此公告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16日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林武军交通肇事案等2个案件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林武军交通肇事案等2个案件召开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听证案件
1.林武军交通肇事案
2.姚莹莹交通肇事案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19日(周二)9:00
(二)地点: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
二、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青
联系电话:15285662377
特此公告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16日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李茂方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正在办理的李茂方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19日(周二)上午10时
(二)地点: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佳才 李莎
联系电话:0857-725200
特此公告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16日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闻银筛危险驾驶案、宋启贵、宋启雄等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5案公开听证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闻银筛危险驾驶案、宋启贵、宋启雄等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5案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听证案件
1.闻银筛危险驾驶案
2.宋启贵、宋启雄等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3.杨开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4.王怀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5.张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19日 (星期二)14:30
(二)地点: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桂敬存
联系电话:0857-6643003
特此公告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16日
编校:张义焰
一审:吴晓娇
二审:吴丽莉
三审:滕明波
点一下,让更多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