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败诉典型案例(1-5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
一名乡里的党委书记在接受完2个月的巡察后得出了痛彻心扉的感慨:以前做的一些事情当时是痛快了,现在的各种解释,甚至还要挨处分,痛苦极了,以后,一定要规规矩矩的,不能蛮干瞎干了。
一是只讲结果不管程序的做法。该上会的没有上会讨论,当时觉得理所当然,个人拍板就定了,现在要承担违反三重一大规定的后果。
二是只管摆平不计成本的做法。为了解决一些老上访户长期缠访闹访问题,无原则地给钱摆平,现在要承担乱作为的后果。
三是只讲热情不顾纪律的后果。为了招商引资和搞好上级关系,超标准用了烟酒,现在要承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后果。
四是只讲团结不讲原则的后果。一些村里违反规定报支费用,但考虑到要团结他们干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不但他们要受处理,自己还得承担领导责任。
五是只顾争先进位不顾实际的后果。为了迎合上级的检查考核,夸大了发展数据,现在要承担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后果。
等等,一些当时看来都是普遍现象,通行做法的行为,现在被巡察组点出来,项项违规,直冒冷汗。随着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做事千万不能图痛快拍脑袋,否则面临的就是痛苦的后悔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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