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基金安全事关每一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骗取。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切莫以身试法,欺诈骗保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为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现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电子邮箱举报:snxjjjd@163.com
举 报 电 话:0317-6125016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受理的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一)人社行政业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能力鉴定、退休人员服务、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管理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
1.贪污、侵占、挪用、截留社会保险基金的;
2.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社会保险基金遭受损失的;
3.违规审核、审批社会保险(含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材料的;
4.违规发放社会保险待遇、职业培训补贴的;
5.伪造或篡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就业失业登记数据、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数据或档案资料的;
6.其他危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行为。
(二)单位或个人存在以下行为的:
1.伪造、变造材料,虚构、隐瞒事实,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2.伪造或篡改材料,骗取提前退休审批手续的;
3.虚构培训事实,伪造材料骗取职业培训补贴的;
4.虚构工伤事故,伪造或篡改伤情病情材料骗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
5.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条件发生变更或者丧失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未如实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6.其他危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行为。
特此公告。
来源:肃宁人社
编辑:青松
校对:刘树欣
审核:葛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