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免费开放公示

政务   2024-11-23 09:37   海南  

昌江县文化馆

免费开放公示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依据保障法保障条例及13710要求,按照《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版)》,我馆全面落实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政策,昌江县文化馆将继续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具体事项

 一、免费开放对象

     我县全体社会公众( 包括本地居民、外地游客、学生群体、老年人群体、特殊群体等)。

二、免费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三、文化馆场馆地点

昌江黎族自治县宣传文化中心(文化公园)


四、免费服务项目

1. 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

2. 举办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培训。

3. 举办公益性文化展览、展示活动。

4. 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

5. 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

6. 举办公益性讲座、文化讲座等活动。

7. 开展各类艺术培训课程,如“百姓学堂”和“市民艺术夜校”免费公益培训班。


五、入馆须知

1.请在开放时间内入馆参观或参加活动,如有特殊活动安排或临时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关注文化馆官方渠道信息。

2.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以免影响其他参观者和馆内活动的正常进行。

3.提倡文明行为,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吸烟等不文明行为发生,共同维护馆内整洁卫生的环境。

4.遵守公共秩序,请按照馆内指示标识有序参观,不得拥挤插队。请勿攀爬、翻越栏杆,拥挤打闹,上下台阶需小心谨慎,安全责任自负。

5.严禁毁坏财物、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偷窃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吸烟和明火,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等危害公共安全 的物品入馆。

6.爱护馆内公共设施、展览作品及各类设备,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节约用水用电,禁止在馆内展品、设施、墙壁上刻划、涂污。

7.请保管好个人财务,如有遗失,文化馆概不负责。如紧急情况,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疏散撤离。

8.馆内免费开放文化活动场所满员时,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安排,依次按引导秩序进出。

9.如有身体不适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馆内工作人员协助处理。

10.凡进馆人员,必须服从免费开放入馆规定。

11.如您在馆内有任何不愉快的体验或对文化馆的服务、设施等有任何意见建议,欢迎您向工作人员反映,我们将及时处理并反馈。

感谢您对文化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希望您在本馆度过愉快的时光!


来源:昌江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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