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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然资源厅发布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将于2024年11月20日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
“新修订后的实施细则明确,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应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未纳入经依法审批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片区不得编制方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负责人介绍,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原则上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布局,因为安全、消防等需要且符合在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选址要求的建设用地,在履行规划论证程序时会一并进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论证,通过论证后可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开发方案涉及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的,则要同步评估并相应作出调整。
同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需要统一开发建设的交通、给水、排水、供热、供气、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共用途土地面积占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总用地面积比例不低于40%。“这次还明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应当充分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还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该负责人说。
按照规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是否符合耕地保护相关规定、是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是否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是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会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方案,则按规定调整。
实施细则自2024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间,设区的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监管。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会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对各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督察,对未按批准范围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等情形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不予受理新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编辑:明慧琴
校对:郭 燕
审核:马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