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十一”期间我区养老机构安全稳定运营,9月26日,区民政局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10家养老机构消防、食品、服务等方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通过检查,检查组共发现低风险隐患40处,其中立即整改隐患24处,限期整改隐患16处。个别养老机构存在养员室内吸烟、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安全出口指示灯安装方向不合理等安全隐患,检查人员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区民政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养老机构限期完成整改。
下一步,区民政局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将对本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回头看”工作,消除我区养老机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来源 | 区民政局
编辑 | 高嘉叙
责编 | 高铭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