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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吕梁日报》报道,10月11日召开的中共吕梁市委五届八次全体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山西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等。10月30日出版的《吕梁日报》刊发了包括《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内的上述改革文件。
《若干措施》包括做好青年婚恋服务、鼓励适龄青年结婚、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落实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强化教育支持保障、加强住房保障9个方面。
其中,在“鼓励适龄青年结婚”方面,《若干措施》提出:2025年1月1日起,在吕梁市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次登记)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给予1500元的奖励,由结婚双方在婚姻登记窗口领取。
而在“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方面,《若干措施》明确: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政策生育一、二、三孩且新生儿户籍登记在吕梁的家庭,分别补贴2000元、5000元、8000元,在户籍登记窗口领取;从生产后次年起,对符合政策生育二、三孩的家庭成员(包括夫妇双方及孩子)5年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分别给予30%、50%的补贴。
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末吕梁全市常住人口334.6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4万人;自然增长率为-0.94‰。
消息一经传出,受到舆论关注。
11月1日上午,吕梁市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只要夫妻有一方有吕梁户口就能领,如果双方都不是吕梁户口,即使在吕梁当地登记结婚也不能领取这笔奖金。
对于“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限定条件,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个人感觉,通常结婚就涉及生育,年龄再大就属于高龄产妇了”。
对于1500元奖励标准的确定,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这是领导们商量出来的,上网搜一下,能搜到其他地方也有这种政策”。
同在11月1日,吕梁市财政局一名工作人员也确认,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是吕梁户口就可领取,要求是在当地登记结婚,不能补领,“这个政策是咱这边的,所以说登记结婚手续、所有的流程都得在咱这边办才可以”。
为何限定女方年龄不超过35岁?据上述财政局人士介绍,相关政策是根据省里的安排,下一步可能各个市也会出类似举措,市级是参照执行省里的标准,包括1500元的奖金也是参照省里定的标准。
据他透露,现在吕梁相当于一个试点,可能根据去年的结婚登记率,吕梁比较少一点,就优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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