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8号)、《关于企业职工新晋技师、高级技师技能提升补贴的经办说明》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在岗职工新晋技师、高级技师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工作,提升补贴办理工作效率,现将申领办法明确如下:
我市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岗职工,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证书及申请补贴时,均需在我市企业就业;
(二)在我市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及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三)2022年9月1日(以证书所载发证日期为准)以后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证书;
(四)所取得的技师、高级技师证书所载职业(工种)与取证时实际从事的岗位相应或相近。
(五)在我省其他地市评价取证的,须符合我省技能评价内控制度要求。
(六)在省外评价取证的,应经省级技能人才管理服务部门书面委托函同意。
此项补贴与我市重点产业企业技能人才能力提升补贴不可重复享受,申报人可以自主决定申报何种补贴,若申报此项补贴发放后将不可享受重点产业企业技能人才能力提升补贴。
技师一次性补贴3500元/人;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5000元/人;取得不同职业(工种)同等级证书的,不重复享受补贴;已领取高级技师补贴的,不再享受技师补贴。
(一)表格填写。职工个人填写《技师研修培训补贴申领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取证时企业的公章或企业人力资源部、分支机构公章)。
(二)在线申请。职工个人登录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39.145.0.206:9001/ahzypx/index/webIndex),进入“技师研修培训”模块后填写申请信息,上传附件材料(照片格式或PDF格式),并提交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申报时应向取证时企业登记注册、参保缴费地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三)审核办理。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人员,通过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系统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说明理由。
(四)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发至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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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市人社局网站
编辑|张梦雪 校对|姜子夜
编审|陈安伟 监审|李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