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国传统节日中秋节,也是家庭团圆的日子,但是朱令和父母再也无法团聚了。
今天是朱令去世的第270天。在朱令去世四个多月的时候,2024年4月15日,朱令的父母怀着沉重的心情,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一份沉甸甸的《侦查监督申请》。这份申请承载着他们对正义的渴望,对真相的追求。
在这份申请中,二位老人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朱令被投毒一案的侦查过程进行监督,指出有关部门在侦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并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以督促相关部门继续深入调查此案。
时光荏苒,转眼间已是炎炎夏日。2024年7月24日,吴叔叔和朱阿姨,委托了一位律师,拨通了北京市检察院的电话。他们想要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因为按照国家规定,市检察院应在三个月内给予答复。电话那头,工作人员的声音传了过来,告知他们,第十一检察部正在紧张地处理此案。
工作人员向两位老人解释,自从四月底向朱阿姨发送了收到材料的确认短信以来,至7月24日,时间尚未满三个月。他请两位老人保持耐心,继续等待。这短短的几分钟通话,对于吴叔叔和朱阿姨来说,仿佛度过了一个世纪。他们深知,在这漫长的等待中,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满了对女儿朱令的担忧和对正义的期盼。
尽管岁月在他们脸上留下了痕迹,但他们对正义的追求从未动摇。他们深知,只有揭开真相,才能让女儿朱令在九泉之下得以安息。此刻,吴叔叔和朱阿姨的心情无比复杂。他们既期待着检察院的答复,又害怕面对可能的失望。
然而,生活还要继续。
2024年7月30,朱阿姨的手机上突然弹出了一条短信,那是来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官方通知。短信的内容简洁而严肃:“【接诉即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朱明新您好,我院已受理您提交的侦查监督申请,并依法审慎办理,因申请事项复杂,三个月内无法办结,需延长办理期限。”这短短的几行字,对于朱阿姨来说,是心情的又一次巨大波动。她知道,这意味着她和老伴儿的等待还将继续。
时间悄然流逝,转眼间来到了8月22日。朱阿姨和老伴儿,再次鼓起勇气,拨通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电话。他们的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询问着案件的办理情况。然而,接听电话的检察官并没有给出他们期待的明确答复,只是重复着案件正在办理中的官方口径。
又一个星期过去,8月26日,二老接到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工作人员语气平静地告诉他们,他们提交的侦查监督申请被归类为信访事项,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办理期限可以延长,且这一延长已是三个月。但工作人员也提醒,由于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办理期限还有可能再次延长。这个消息对于两位老人来说,可以说是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失望的情绪在两位老人的心中蔓延开来。他们意识到,自己的等待似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尽头。在律师的协助下,他们决定提出法律意见,希望能够推动案件的进展。9月5日,经过精心准备,他们终于将法律意见书寄送给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并通过邮件确认了信件的送达。
朱令父母9月5日寄送的法律意见书原文如下:
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电话回复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朱明新就北京市公安局在朱令令被投毒一案侦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侦查监督。申请人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短信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朱明新: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院已将您的来信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办理。”5月1日申请人收到贵院短信通知:“【接诉即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朱明新您好!我院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信访材料,已依法转相关部门办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联系方式:0105876XXXX。您可在一天后通过网上检察服务中心(北京检察网、“掌上京检”APP安卓版、“北京检察”和“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查看。”
此后,申请人等待近三个月没有收到任何反馈,因此于2024年7月24日致电贵院询问进展,贵院接听检察官告知此案正由贵院第十一监察部办理中。2024年7月30日,申请人收到贵院短信通知:“【接诉即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朱明新您好,我院已受理您提交的侦查监督申请,并依法审慎办理,因申请事项复杂,三个月内无法办结,需延长办理期限。”2024年8月22日,申请人再次致电贵院,询问案件办理情况,接听检察官依然没有给予明确答复。2024年8月26日,申请人接到贵院电话,该检察官告知此申请属于信访事项,是按照最高检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进行的延期,延长办理的期限应为三个月,但还有可能因为案件复杂再次延期。
申请人认为贵院对申请人侦查监督申请的办理期限和上述回复不符合有关规定,理由如下:
一、 贵院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办理申请人的侦查监督申请不符合有关规定。
申请人依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侦查监督,贵院应当依据以上规定进行监督。贵院按照信访事项办理,告知申请人办理期限为三个月并按照规定延长三个月办理的依据为《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2007年3月26日发布并实施)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一般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结;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结期限的,需经检察长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延期办理的,应当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进展情况,并说明理由。”
但是,该规定是在2007年发布并实施的,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信访工作条例》,其中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因此,作为上位法的《信访工作条例》也适用于检察机关的信访工作,贵院所依据的《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如果与《信访工作条例》相冲突,应当适用《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信访人提出的申诉求决类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区分情况,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一)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者复议程序、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程序或者法律监督程序、公安机关法律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未依法终结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申请人申请的事项属于法律监督,应当按照法律监督的有关程序办理。但是,目前没有全国性的法规对侦查监督的办理程序进行规定,贵院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第(六项)“不属于以上情形的,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并调查核实,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办理。《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综上,根据以上规定,贵院第十一监察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如果延长办理期限,也不得超过30日。贵院按照《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的办理期限答复申请人是不符合《信访工作条例》的。
二、即使按照《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贵院也无权多次延长办理期限。
退一步讲,即使按照《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的上述规定在三个月期限届满后决定延期三个月办理,贵院也应当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进展情况,并说明理由。根据《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第四十六、四十八条之规定,贵院在规定期限内应当制作《交办信访事项处理情况报告》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如果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贵院的的报告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的,应当提出意见,退回贵院重新办理。因此,贵院只有重新办理的可能,而不能再次延期,贵院电话答复申请人还可能再次延期也是不符合以上规定的。
请贵院采纳申请人提出的上述意见,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及时告知申请人办理进展。
此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以上就是朱令父母寄送的法律意见书的原文。
随着时间的流逝,每一分每一秒都显得格外漫长,仿佛时间老人放慢了脚步,让两位年迈的老人家在等待中备受煎熬。直到北京时间9月17日的中午时分,朱阿姨和老伴儿依然未能等来关于他们提交的法律意见书的任何回应。他们的心,如同被巨石压着,越来越沉重,越来越难以呼吸。
两位老人,他们的白发见证了岁月的风霜,他们的步履已不再稳健,年轮的印记清晰地刻在他们沧桑的脸上。朱阿姨和老伴儿,他们都已年过八旬,生命之火在他们体内渐渐微弱,他们不知道自己还能在这样的等待中坚持多久。每一次拿起电话,每一次收到短信,他们的心都会经历一次希望的升起和失望的沉沦,这种情感的交织,让他们备受折磨。
尽管岁月无情,尽管脸上布满了皱纹,但朱阿姨和老伴儿的眼神中,依然有着不灭的光芒,那是对正义的渴望,对真相的追求。他们明白,时间对他们来说已经不再是朋友,而是无情的对手,但他们仍旧不愿意轻易放弃。他们的信念如同磐石般坚定,只要生命尚未走到尽头,他们就要为女儿朱令争取到应有的公道。
这份坚持,这份不屈不挠的执着,不仅仅是对女儿深深的爱,更是对法律公正的最后一丝信任。他们在等待中坚守,尽管身心俱疲,尽管希望似乎遥不可及,但他们依然在坚持,依然在期盼。他们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够看到一个公正的结局,能够为女儿朱令的遭遇画上一个公正的句点。
在这漫长的等待中,两位老人的身影显得格外孤独而坚定。他们的坚持,不仅仅是为了女儿,也是为了所有追求正义的人们。他们的等待,虽然无声,却充满了力量,那是信念的力量,是对公正不懈追求的力量。他们的故事,虽然充满了艰辛和无奈,但也是对公平正义最深刻的诠释。
朱令这个名字已经深深烙印在我们的心中,成为了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记。我们不能,也不会忘记这个案件,因为它不仅仅关乎朱令一个人,更关乎正义与公理。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为朱令案持续发声,每一次案件的进展,都凝聚着我们的力量和不懈的努力。在此,我恳请大家,不要轻言放弃,我们的声音,是照亮真相的火炬。
朱令的父母是两位坚强如磐石的老人,二老的心路历程充满了难以想象的痛苦与无尽的等待。在这场漫长而艰辛的斗争中,二老始终屹立不倒,展现出了无比的坚韧与毅力。在此,我要深情地呼吁,请你们务必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因为你们的使命尚未完成,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等待着你们去实现。
你们是这场追求真相的旅途中不可或缺的旅伴,你们渴望亲眼目睹朱令案的水落石出,渴望看到那个残忍伤害朱令的凶手,在法律面前低下头颅,接受应有的惩罚。那一天,虽然尚未到来,但它如同晨曦中的曙光,必定会穿透黑暗,照亮大地。
那一天,当正义的钟声敲响,当真相的画卷缓缓展开,你们二老将站在历史的见证台上,成为见证历史正义的重要力量。你们的坚持,你们的勇气,将激励无数人继续前行,相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请你们保持信念,保重身体,因为那一天,定会到来,而你们,将是那场胜利的最佳见证者。
在这条追求真相的道路上,我们不孤单,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目标和信念。我们的力量与勇气,会如同不灭的火焰,照亮前行的道路。朱令案,不会就这样被遗忘,因为我们都在为之努力,为之奋斗。
愿朱令的在天之灵可以得到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