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我区全面推行实施水资源费改税工作

政务   2025-01-19 17:02   辽宁  




为贯彻落实《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落实水资源刚性制度,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工作,截至目前,改革试点运行情况良好,工作成效明显,预计将为全区增加水资源税收130万元以上。

2024年10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印发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工作,向辖区企业宣讲《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督告取用水企业水资源费改税政策、累计发放振兴区取水告知书100余份。组织各镇街对辖区内自备水源取用水企业、无证取水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累计排查工业企业125家,发现问题20个,已解决问题8个,正在解决12个,并指导相关企业填写《水资源税源明细表》,交接纳税人档案资料。

下一步,我区将稳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工作,加强部门配合协作、信息共享,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强化行业监管,严格落实对取用水的监督管理,确保水资源税顺利开征,为我区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和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供稿:区农业农村局


监制:孙傲婷    摄影:高明珠

编辑:邢   城    编辑:晨   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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