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支撑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9-10月土地资讯速览:国家层面,自然资源部推出第二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案例;出台多项举措盘活存量土地和保障物流用地;发布意见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临时用地。各省市层面,江西省建立储备耕地机制;浙江省进一步强化工业用地精准配置;福建省下放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权限;辽宁省盘锦市多措并举做好节约集约用地。
9月10日,自然资源部发布第二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典型案例,重庆涪陵等15个典型案例入选。试点典型案例显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保护农耕肌理、释放发展空间、修复生态基底、共享土地红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自然资源领域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
重庆涪陵、陕西绥德案例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提升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并以红色文化为基础引入农旅文化产业,促进村集体和农户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湖北应城案例通过探索林耕空间置换,促进耕地林地集中连片,提升林耕质量,助力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效能。江苏建湖、四川大安案例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耕地集中连片整治。吉林大安案例通过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助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天津宝坻、浙江温岭案例通过盘活农村老旧宅基地等闲置建设用地、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江苏惠山、福建荔城、广东蕉岭案例通过因地制宜推进水系修复、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持续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培育生态产业,既统筹生态保护修复,又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江苏宿豫、江西铜鼓案例依托本地农业农村特色资源,通过“土地整治+”,推动一二三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保障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安徽无为、湖北宣恩案例探索建立“财政投入引领、项目资金整合、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政策激励”的筹融资机制,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着力破解资金“瓶颈”。
9月28日至29日,2024年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年会在杭州召开。年会以“加强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完善空间治理政策,健全城市更新模式”“构建数字化治理体系,健全用途管制制度”“加强行业服务管理 塑造新动能新优势”为题分阶段进行大会交流。会议现场还为“新赛道 新动能 新优势”主题征文一等奖获得者颁奖。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在会上牵头发布了《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创新发展倡议书》。
10月17日,自然资源部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据介绍,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关于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在住宅用地供应上,一手抓控新增,一手抓盘存量。在控新增方面,指导各地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对于去化周期过长的城市,暂停供应商品住宅用地;对于去化周期较长的城市,实行“盘活多少、供应多少”。
在盘存量方面,10月12日,财政部宣布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为地方政府以收回收购的方式盘活存量土地提供资金支持。为用好这项政策,自然资源部指导地方规范程序、明确标准。考虑优先回购企业无力开发或者不愿继续开发、尚未动工建设的住宅、商服用地,及时匹配专项债券等资金。自然资源部还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设立收购存量土地专项借款,作为专项债券的补充,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专项再贷款支持。对于收回来的土地,再次组织供应用于房地产的,将严格把控。市场确有需求的,才可以优化条件、精准投放,但必须控制在收回收购总量的一定比例之内。
通过收回收购土地盘活存量,能够起到三方面的作用:一是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更好发挥土地储备“蓄水池”和投放调节的功能,稳定市场预期。二是增加资金流动性,有利于房企集中资金用于保交房。三是收储后形成“净地”“优地”,既有利于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环境,满足居住需要,也可以腾出空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有效投资。
在盘活存量土地政策措施中,除了支持地方政府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土地以外还有两条路径:一是鼓励企业优化开发。对于企业有意愿、市场有需求的,允许分期办证、延期支付出让价款、合理免除企业违约责任等,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二是促进市场流通转让。对于企业无力开发的,指导各地通过搭建交易平台、支持预告登记和“带押过户”转让、助推司法处置和合作开发等,激发市场活力。
10月23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增加物流发展空间供给、加大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力度、推进物流用地提质增效、提升要素支撑服务效能四方面细化10条政策措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
围绕增加物流发展空间供给,《通知》提出统筹各类物流设施建设,落实空间布局安排;推进便民生活圈设施建设,健全城乡物流配送体系。
立足加大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力度,《通知》要求积极保障重大物流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需求,支持采取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鼓励利用铁路存量土地、集体建设用地等建设物流基础设施。
为推进物流用地提质增效,《通知》强调,支持盘活存量空间资源用于物流项目建设;增加混合用地供给,鼓励兼容物流功能;加大划拨用地转有偿和地价支持力度,降低升级改造成本。
为提升要素支撑服务效能,《通知》明确适应物流行业发展需要,合理设定用地条件;加强物流用地全周期管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作为实体经济的“筋络”,物流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加强物流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对于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提升经济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通知》强调进一步加大资源要素保障支持力度,为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10月14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印发《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7年制修订国土空间规划基础通用、编制审批、实施监督、信息技术等方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0余项,推动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巩固完善并有序运行。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从五大领域研制一批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一是巩固规划体系基础领域。对标新发展阶段工作要求,全面梳理评估原有规划相关标准,开展城乡生活圈规划标准、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地用海分类、城区范围划定等方面标准更新、提级工作,统一工作标准、完善体系构建、强化规划权威,充分体现“多规合一”改革的最新实践成果,有效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二是强化数字化治理领域。健全完善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应用与服务,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智能化城市模型建设、规划许可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相关标准的研制,提升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三是助推美丽中国建设领域。按照自然资源领域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要求,开展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乡村空间设计、规划评估、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标准研制,为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地、深化国土空间规划精细化管控等工作做好支撑。四是发展新质生产力领域。搭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划支撑体系,开展空间综合利用、竖向规划、产城融合等方面基础标准、技术规程的研制,引领人、地、产、城全要素统筹发展,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资源资产科学管理与高效利用。五是践行人民城市领域。理顺人与城市的协调发展关系,健全城市规划的标准化体系,开展城市更新、健康城市、公园城市、韧性城市等方面基础标准、技术规程的研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城市生活环境、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以人民为中心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10月1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用地诉求,从四方面精准施策打通政策“堵点”。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期限不满四年的,可以继续使用。在临时用地法定最长使用期限内,对于首次申请使用期限不满四年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允许用地单位申请继续使用,但总期限最长不超过四年。
二是对于临时用地申请继续使用的项目,可以根据使用和复垦情况,将不再继续使用的部分扣除,按照缩减后的范围办理审批手续;对于继续使用的部分,可不再重复审查土地复垦方案。
三是优化系统功能,避免信息重复报送。在临时用地信息系统中增加“继续使用”功能,经批准继续使用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继续使用的信息,不需重复录入项目完整信息。无需继续使用的临时用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临时用地使用人按规定开展复垦工作,及时更新复垦信息。
四是主动对接,服务企业用地需求。《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听取企业诉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规定,优化临时用地审批管理,积极服务支撑基础设施建设。
9月6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储备耕地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建立储备耕地机制,从根源上解决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补充耕地质量不高、后期管护利用不到位等问题。
《通知》明确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储备耕地有来源。明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国土调查成果中各类非耕地地类,均可统筹作为储备耕地来源,主要解决耕地“拿什么补,能够补充多少”的问题。
二是耕地恢复有计划。要求有步骤、分年度推进耕地恢复。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每年编制储备耕地开发利用实施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图斑,明确实施时序和质量标准。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每年、省自然资源厅每3年会同同级农业农村、林业等主管部门,对各县(市、区)储备耕地开发利用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是耕地布局有优化。明确建立储备耕地机制,优化耕地布局,为“推动山上耕地逐步调整到山下、果树苗木上山上坡”提供了政策支撑,使耕地、林地空间置换有了依据,推动实现“小田并大田”、耕地集中连片保护,促进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更加合理。
四是多方联动有机制。建立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省市县三级会商、会审机制,实行多方联动,共同确定补充耕地合法来源,从源头上解决审计、督察等指出的各类问题。
下一步,将合理划定耕地储备区,建立耕地储备数据库,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优化耕地布局,推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9月19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业用地精准配置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意见》提出,健全项目优选联评机制,完善筛选评价体系,加强项目遴选。筛选评价体系包含固投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单位排放、容积率等预期指标,并充分考虑产业导向、科技含量、创新成果、行业地位、亩均效益评价等因素,通过筛选评价梳理出“发展前景好、产值增长快、亩均效益高”的项目,形成重点项目库。
《意见》明确,优化用地供需匹配管理,推进工业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应用“浙里找地”场景,梳理归集可供应土地资源及产业园区信息,为企业、群众提供可供土地资源信息,实现“在线读地”。加强项目用地需求摸排,特别是已在生产的、无自有生产用地或需要扩大再生产的专精特新等优势项目,根据用地需求情况,耦合可供工业用地的区域位置、面积和准入产业类型等信息,推动供需精准对接,实现优地优用。
《意见》要求,各地要统筹新增、存量建设用地,做好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明确工业用地中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并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项目,积极优化服务,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科学布局小微企业园、标准厂房,通过“集中配”方式保障初创企业、小微企业用地需求,支持分类入园、集聚发展。在符合规划和土地转让规定等前提下,允许民营企业联合参加工业用地招拍挂,并可按规定办理宗地分割手续。
《意见》强调,支持各地根据工业项目产业类型、生产经营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适宜的供应方式。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拍挂出让,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节能环保、效益指标等产业准入要求纳入供地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在达到溢价率上限后,可探索通过“限地价+公开摇号”等方式合理确定竞得人。同时,实行差别化地价政策,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弹性年期与最高年期的比值进行年期修正。
9月24日,福建省政府发布决定,将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事项委托省自然资源厅批准,旨在优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管理,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提升审批工作实效。
方案明确,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由漳州市、泉州市、三明市、莆田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所辖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涉及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委托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对省政府委托审批事项,未经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人审签,不得制发批复文件。
方案要求,省自然资源厅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稳妥做好省政府委托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科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提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管理水平和实效。
方案强调,省自然资源厅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省政府委托审批事项,不得违规审批,不得将承接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委托。要进一步健全审批监管机制,压实审查责任,优化审查流程,严格审查标准,强化审查把关,提高审批效率。要进一步加大批后监管力度,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批后实施情况强化监管、定期通报。办理省政府委托审批事项中发现违规问题的,要及时督促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政府。
方案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省政府委托审批事项所涉及的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等具体工作由省自然资源厅承担,并受省政府委托,以省政府名义参加复议或应诉等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省政府书面报告上一年度省政府委托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盘锦市坚持问题导向,整合存量资源,在提升利用效率上下功夫,持续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工矿低效用地全域治理和存量盘活攻坚行动,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大文章,切实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摸清底数,全面处置。专题研究部署闲置及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圈定年度处置盘活目标,全力推动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和开发利用。结合土地利用开发状态,采取现场踏勘、档案查询等方式对闲置及低效用地逐宗进行摸底清理,将开发区批而未供土地消化比例单列,组织各开发区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调查,建立全市年度75宗667公顷闲置及低效用地处置台账,形成批、供、用、管、查“一张图”,推动闲置及低效用地处置盘活更有“精度”。
二是依法依规,因地施策。按照“以用为先、规范实施、分类处置、集约利用”的原则,科学制定清理处置方案,采取收储、督促开工建设等方式,分类推进闲置及低效用地处置盘活,真正做到“一地一策”。按照存量盘活攻坚行动年度计划制定的联动制度,按季度调度各项存量资源盘活工作进展情况。本年度已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43公顷,处置闲置土地189顷,已大幅超额完成年度“双降”任务节点目标。
三是改革驱动,降本增效。印发《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加快建设并启用土地二级市场网上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发布、合同赋码、电子竞价等高效服务。扎实推动开发区提质升级,以“拿地即开工”为目标,扎实推进“标准地”模式出让,今年实现标准地出让1宗,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指标,工业用地“标准地”模式日趋成熟,实现园区区域评估评价成果企业共享。聚焦企业用地成本高与土地利用率低的矛盾,开展全市园区存量建设用地摸底调查工作,对可用于“标准地”出让的地块形成了《清单》,提高土地配置效率、土地投资强度和亩均产出效益,从源头上有效杜绝低质低效项目占用土地资源,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
文章编辑/宋 畅
内容审核/徐小伟 龙颖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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