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要求,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一起吕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11月6日上午9:30。
二、听证地点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11月6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光 吕晶
电话:0474-4700301
特此公告。
📝 编辑 | 乌兰察布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