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行业企业: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现将住建局有关工作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有关单位积极申报。
秘书处联系方式:
耿 磊 13998439256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现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目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对象为工商注册地在我市或新技术在我市应 用的从事工程建设科研开发、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服 务、材料(产品)生产等业务的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本次征集不受理涉密技术和个人申报。
二、征集方向
本次征集方向包括绿色低碳、城市更新、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的新技术。
本通知所称的新技术,是指经过鉴定、评估的先进、成 熟、适用的技术、材料、工艺、产品。
三、征集条件
(一)申报单位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等。
(二)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产业政策和需要,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在工程应用中替代优势明显,对提升功能 性能、保障质量安全、提高效率效益等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三)已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重点实施技术范围, 且在有效时限内。
(四)新技术、新工艺应具有现行有效的标准及应用方 法(工法)支撑(经过正式确认的各级标准、工法均可), 关键性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新材料、新产品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且通过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验收、评估、评价或确认,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者获得国家专利(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新型绿色建材应取得绿色建材认证。
四、申报方式
(一)企业申报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目录申报书》(详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9月20日前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报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市级初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推荐条件的,加盖局公章同意推荐。
(三)系统上传
申报单位在辽宁政务服务网 (www.lnzwfw.gov.cn)“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确认”栏目中申报,将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初审盖章后的申报书等申报材料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附件: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目录申报书
联系方式: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28室,绿色建筑科技处,81988121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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