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政务   2024-10-07 11:49   贵州  

案例一


基本案情:2024年5月10日,六枝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X226线K19+500处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贵BB2664号车辆超限运输。经查,该车从六枝特区弘鑫砂石厂有限公司出厂,六枝特区弘鑫砂石厂有限公司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允许超载车辆出厂。
处理结果: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于2024年5月14日决定给予该公司处罚款3000元。

案例二

基本案情:2024年5月10日,钟山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贵州水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分公司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违法行为。经调查认定,该公司违反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钟山大队于2024年7月30日对该公司处罚款1万元。

案例三

基本案情:2024年5月27日,盘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盘州市交警大队在两河街道沙坡立交桥路段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施某某涉嫌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经查,2名乘客乘坐施某某驾驶的贵BL8196号非营运车辆,从盘关到红果,下车时向驾驶员施某某支付15元钱车费,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施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盘州市交通运输局于5月28日对施某某处罚款1万元。

案例

基本案情:2024年6月21日,六枝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六枝特区高铁站例行执法检查,发现龙某某驾驶的浙C13WW9号小型轿车涉嫌非法营运。经查,该车载有乘客2名,从六枝特区高铁站上车到六枝特区火车站下车,乘客与驾驶员间互不相识,到达目的地后乘客将向驾驶员龙某某支付车费15元。龙某某不能提供C13WW9号小型轿车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相关证件,且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龙某某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依据《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六枝特区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6月24日对龙某某处罚款1万元。

案例

基本案情:2024年9月7日,盘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保田镇鹅毛寨村(Y022盘南大道K3+127)处例行执法检查,发现刘某某驾驶贵B7T859号小型面包车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经查,该车载有乘客3名,从保田镇鹅毛寨村乘车到保田镇街上,经其中2名乘客证实,到达目的地后向驾驶员支付5元车费。刘某某驾驶贵B7T859号小型面包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盘州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9月9日对刘某某处罚款1万元。

来源: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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