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于11月18日从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了解到,开封市振兴驾校以低于年度行业报备价格和超备案的经营范围进行招生。
经核查
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业务,一是应当与备案事项保持一致,并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二是应当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培训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情况。三是应当在备案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为维护驾培市场秩序,
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
维护学员和驾培机构合法权益,
根据交通运输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经研究决定——
自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2月18日,对开封振兴驾校做出为期三个月的整改。
一是对振兴驾校通报批评,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即日责令限期整改,清理不合规的广告宣传,撤除擅自设立的招生报名培训点。
二是按照《河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要求在2024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是函告开封市交警支队考核大队,暂停振兴驾校新学员科目一约考受理业务。
在此提醒全市各驾培机构
要树立行业自律意识,
以规范经营、真实宣传、
明码标价、提升服务为宗旨,
共同抵制低价引流和异地培训等乱象,
净化驾培市场环境,
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全媒体记者:孙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