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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湘潭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和停放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11月27日,我市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规定》出台的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全媒体记者 李涛 摄)
近年来,电动车因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广大市民交通出行的重要工具。随着我市电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电动车充电和停放的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为回应群众期盼,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3月正式启动了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和停放管理立法工作,将《规定》制定纳入年度立法计划。
整个立法过程,遵循“人大主导、政府依托、消防主责、部门联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历经起草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专项论证及合法性审查等一系列严谨程序,最终形成了《规定》(草案)。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规定》的决定。
湘潭市多部门联合开展“两电”(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整治。(全媒体记者 李涛 摄)
按照“小快灵”“少而精”的立法理念,《规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内容涵盖职责分工、充电和停放设施规划、管理责任人、保险、禁止性规定、法律责任、安委会督导职责、概念界定等8个核心方面。其中,明确了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细化了乡镇(街道)、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和村(居)委会在电动车安全管理中的具体职责;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和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和停放设施的配建标准,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相关设施的建设与运营,以提升消防安全水平;同时,强调电动车所有人、使用人作为电动车充电和停放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遵守相关规定,鼓励购买相关保险以转移潜在风险。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分别就《规定》出台的背景、《规定》“小快灵”立法有哪些特点、下阶段如何推动《规定》的施行、消防部门在《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上有哪些安排,以及今年在加强和改进电动车管理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湘潭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和停放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解读
《湘潭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和停放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全文
来源:湘潭日报·新湘潭客户端
全媒体记者:李涛
编辑:罗丹
审核:叶汉民 陈津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