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必须在航空公司规定的时限内到达机场,凭客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办理乘机手续。一般为飞机离站前45分钟左右停止办理值机手续(各机场实施情况不一,仅作为参考),南充机场结合实际在飞机离站前25分钟停止办理乘机手续。为保证登机顺利,请提前90分钟到达机场办理乘机手续。
根据国际民航的有关规定及惯例,飞机关舱门后允许有正负15分钟的时间差。例如,您乘坐的航班,机票上写的起飞时间是10:00,飞机在10:15内起飞都算是正点起飞。这是因为,一个机场的跑道、一条航线有多架次飞机待起落,顺序要听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指挥。一是安排地面跑道起飞顺序;二是安排空中同航线飞机安全间隔时间及高度。这样才能保证起降飞行安全。因此,请您理解。
如果您的有效身份证件遗失、破损、过期的,可带齐其他可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到候机楼公安执勤点咨询,或通过机场电子临时乘机二维码办理乘机临时乘机证明。
4.1【随身携带行李的限制规定】
4.1.1旅客的手提行李总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体积每件行李不超过20*40*55厘米(根据各航空公司要求执行)。
4.1.2值机柜台、安检现场有提供旅客测试手提行李大小的行李筐,如果旅客的行李可以放入该标准筐内,则该件行李可以随身携带,否则需要托运。
4.2【行李打包】
为减少行李的破损率,更好地运输您的行李,托运行李应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并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机场为您提供行李打包服务。
名称 | 规格 | 销售价格 (元/个) | 备注 |
纸箱 | 29cm*17cm*19cm | 20元/个 | 含包条 |
26cm*15cm*18cm | 18元/个 | 含包条 | |
23cm*13cm*16cm | 15元/个 | 含包条 | |
60cm*40cm*40cm | 30元/个 | 含包条 | |
50cm*30cm*25cm | 20元/个 | 含包条 | |
鸡蛋盒 | 100枚装 | 30元/个 | 含包条 |
50枚装 | 20元/个 | 含包条 | |
30枚装 | 18元/个 | 含包条 | |
袋中袋小 | 25cm*30cm | 2元/个 | |
袋中袋中 | 30cm*35cm | 2元/个 | |
袋中袋大 | 30cm*40cm | 2元/个 | |
气泡膜 | 50cm*48cm | 1元1米 | |
气柱袋 | 15cm*50cm | 1元1米 | |
打包带 | 单次 | 10元/件 |
具体位置:候机楼出发厅内(上述表格内容若有调整,以现场告示为准)。
4.3【托运行李的相关规定】
4.3.1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办理托运行李,托运行李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4.3.2乘坐国内航线免费行李额: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对超过以上规定额度的行李,旅客应支付逾重行李费,国内航班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全票价的1.5%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规定的,则按航空公司规定执行,建议旅客乘机前做相应的了解)
南充机场提醒广大旅客:超大、超重、超多行李尽早托运,以免由于托运造成航班延误而影响行程,或登机时办理行李托运后行李不能随机到达。
4.3.3不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物品有:
爆炸物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具有异味或容易无损飞机的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贷、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
承运人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运输的物品等。(具体请向航空公司咨询)
4.3.4托运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一律从货运进行运输。
4.3.5禁止利用客票交运或捎带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
4.3.6在托运行李前注意清除行李箱上面的废旧行李条及有关条码的标签,以确保行李正确运至目的地。
4.4【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运输规定】
4.4.1满足以下条件的锂电池可作为行李运输:
a)仅限旅客和机组人员为个人自用目的所携带;
b)由锂电池驱动的小型含锂电池设备,主要包括:
——便携式电子设备(PED),如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平衡车、扫地机器人等;
——便携式吸烟装置,如电子香烟、电子烟、电子雪茄、电子烟斗、个人喷雾器、个人电子尼古丁输入系统等;
——便携式医疗设备(PMED),如自动体外除颤器、喷雾器、持续气道正压呼吸器等;
——电动轮椅或类似的代步工具,供由于残障、健康或年龄原因而行动受限或暂时行动不便的旅客使用;
——设备所需的备用锂电池(含充电宝)。
4.4.2 PED中的锂电池和备用电池:
a)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的锂含量应不超过2g。
b) 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应不超过100WH。如果大于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经营人批准后,最多可携带2个,超过160WH的,不应作为行李运输。
4.4.3便携式电子吸烟装置及备用锂电池:
a)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应不超过2g。
b)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应不超过100WH。
4.4.4 PMED中的锂电池和备用锂电池:
a)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应不超过8g。
b)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应不超过160WH。
4.4.5.电动轮椅或类似代步工具:
a)如锂电池可卸下,其额定能量应不超过300WH。
b)如锂电池不可卸,则无额定能量限制。
4.4.6携带方式:
a)PED和PMED可托运、手提或随身携带。
b)便携式电子吸烟装置不应托运,可手提或随身携带。
c)电动轮椅或代步工具应托运,如锂电池可拆卸,应卸下并且手提或随身携带。
d)备用锂电池不应托运。
4.4.7充电宝
充电宝在运输中视为备用锂电池,应满足备用锂电池相关要求。
充电宝在飞机上应处于关闭状态;不应在飞机上使用充电宝;不应在飞机上对充电宝充电。
5.1【旅客是否可以携带水果刀】
水果刀属于日用刀具,按照要求:日用刀具刀刃长度大于6cm的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作为行李托运。
5.2【旅客是否可以带宠物乘机】
民航规定宠物是不许带上飞机客舱的,如果非要同行,须提供检疫证明,经承运人同意后办理托运。
5.3【水果花卉是否可以携带】(没有明确的规定对其说明)
机场安检建议,携带花卉,一定要包装好,盆栽植物、花卉类包装需符合航空公司行李运输规格,才可以携带。
5.4【有些玩笑不能开】
旅客在过安检和乘机时,不能随便开“这包里是炸弹”之类的玩笑,否则将会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5【乘机有效证件有哪些】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应当出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和有效乘机凭证;对旅客、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有效乘机凭证信息一致的,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加注验讫标识。
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的种类包括: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职工证、武警警官证、武警士兵证、海员证,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旅客的护照、外交部签发的驻华外交人员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十六周岁以下的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有效乘机身份证件,还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学生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5.6【携带液态饮品乘飞机应遵守哪些规定】
5.6.1旅客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时,液态物品应当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随身携带,与此同时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作为行李托运。
5.6.2旅客乘坐国内航班时,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除外)。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每种限带一件、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接受开瓶检查)方可随身携带,牙膏及剃须膏每种限带一件且不得超过100g(ml)。旅客在同一机场控制区内由国际、地区航班转乘国内航班时,其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示购物凭证、置于已封口且完好无损的透明塑料袋中、经安全检查确认)方可随身携带,如果在转乘国内航班过程中离开机场控制区则必须将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作为行李托运。
5.6.3婴儿航空旅行途中必须的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者其他疾病患者航空旅行途中必须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后方可随身携带。
5.6.4旅客在机场控制区、航空器内购买或者取得的液态物品在离开机场控制区之前可以随身携带。
5.6.5酒精饮料禁止随身携带,作为行李托运时有以下限定条件:
a)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L;
b)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时,托运数量不受限制;
c)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小于或等于70%时,每位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5L。
5.7【随身携带打火机或火柴乘机规定】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2008年4月7日做出的决定,依航空安全需要,从即日起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民航有关部门还提醒广大旅客自行处理好相关物品,以免由此造成航班延误,影响旅客行程。
航班延误或取消的主要原因包括天气原因、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机械故障等等。根据民航总局相关规定,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商务、机组等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班延误时间超过2小时,承运人须为旅客提供饮料,正值用餐时间承运人须为旅客提供餐食;航班延误超过4个小时,承运人须为旅客安排宾馆住宿休息。承运人应免费为旅客提供以上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安排食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当发生航班延误、取消时,我们会第一时间通过候机楼广播、航显系统发布信息。如航班延误时间较长时,您需要暂时离开机场,请与现场咨询服务联系;如果您要求退票、改签,可与我们联系出具航班延误证明,与原出票点联系办理退改签。
通常规定怀孕8个月以内的健康孕妇乘机没有限制,只是在购票时验查预产证明。怀孕超过8个月的孕妇一般情况下不要乘机,如有特殊情况,应在乘机前72小时内交验由医生签字、医疗单位盖章的"诊断证明书"一式二份,内容包括旅客姓名、年龄、怀孕日期、预产期、旅行航程和日期,适宜于乘机及在机上需要特殊照顾等,同时填写《特殊旅客乘机申请书》一式二份,经承运人同意后可以购票乘机。
“无人陪伴儿童”是近年来民航的延伸服务内容,为使儿童能独自乘机旅行而推出的一项特色服务。所谓"无人陪伴儿童"系指年龄在5周岁到12周岁的无成人陪伴,单独乘机的儿童,需在购票时提出申请,申请购买成功后方可顺利乘机。
来源 | 南充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