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为持续深入宣传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有关内容,市社保中心组织开展了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法治宣传原创作品征集活动。面向经办一线,征集与群众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经办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具有一定代表性、指导性的典型案例。各社保分中心广泛动员、积极参与,立足窗口经办工作实际,创作了很多高质量、适合新媒体传播的短视频作品,从本期开始,我们将陆续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今天推送的是蓟州分中心的作品《自愿放弃缴社保,协议签了也无效》。
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进行参保缴费,切实维护职工的社保权益。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签订的免除缴纳社会保险的协议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