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2月10日消息,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张建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张建春出生于1965年5月,山东郓城人,于今年6月官宣被查,7月被撤销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张建春 资料图
经查,张建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住宿和旅游等活动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住房,无偿接受服务;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
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建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建春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