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被直播”,你会怎么办?
近日,话题“吃火锅意外入镜直播间获赔500元”登上微博热搜榜第二位,引发网友关注。
图源:微博热搜榜截图
据媒体报道,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因侵犯肖像权引发的案件。
一位火锅店老板平时会在店里做直播,想以此招揽生意。一位顾客走过店内通道时,发现自己入镜了直播间。这位顾客对此很生气,找到老板进行理论,两人发生争执,顾客一怒之下把老板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未获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将顾客的肖像暴露在直播中,构成了对顾客肖像权的侵犯。
最终,法院判决火锅店老板通过直播账号发布视频,对顾客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道歉视频应置顶不少于三日。同时,判决火锅店老板向该顾客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看到这儿,相信不少人会好奇,平时经常提起、听到的肖像权,其保护和侵犯的边界在哪里,又该怎么界定?
对此,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表示,这起案例中,火锅店老板之所以因侵犯顾客肖像权被罚,一是直播本身以盈利为目的,具有经营性质;二是将顾客拍摄入镜没有获得对方的许可。“在这起事件中,考虑到双方一个是消费者,一个是经营者,法律上对经营者的要求就会比较高。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注意义务比较高。”
陈松涛解释道,“只是普通人的分享内容,传播范围较小,对方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入镜还被发出去了,所以很少发生被别人控诉侵权的情况。一旦对方知晓,其实是可以要求你删除相关内容的,如果造成一定损害的还需要向对方赔礼道歉,甚至进行赔偿。”
现如今,出门吃饭、健身、理发、游玩,几乎处处可能被直播镜头对准,甚至有些商家直播中,消费者的面容、举止清晰可见,成了免费的“演员”。面对新兴传播方式、推广方式,商家还是要增强法律意识、树立边界观念,尊重消费者隐私,不让直播变乱播!
话匣子综合自潮新闻 、法治日报
编辑:王哲嫣
责任编辑: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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