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次行动,同仁法院提前部署,对案件分门别类,梳理了40件协同执行专项案件。执行行动恰逢同仁市政协委员一行人赴同仁法院开展调研工作,在12名政协委员的注视下,两级法院26名执行干警、6辆警车奔赴各个执行现场。行动持续两天,共拘传28人,执行完毕23件,和解11件,执行到位案款209.23万余元,通过协同执行最大限度地节省了时间和人力成本,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同仁法院当前的办案压力。
此次协同执行行动,切实执结了一批涉民生、涉金融案件,完成了协同执行行动预期目标。下一步,同仁法院将持续优化执行联动机制,不断助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灵活运用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乃至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交叉执行,是指通过督促执行、指令执行、提级执行、集中执行、协同执行等方式,将难以执行的案件交由其他法院执行的一种制度。通过不同法院之间的协作,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关系网的干扰乃至执行腐败问题,破解执行难、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协同执行案件办案主体是执行法院,由执行法院以本院名义对外出具法律文书。参与协同执行的其他法院执行人员可以凭协同执行决定书和工作证件,按照上级法院、执行法院要求配合开展执行行动。执行和执行协调适用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上级法院可以决定协同执行,调度相关法院力量配合执行法院开展执行实施工作:
(1)案件有重大影响,社会高度关注的;
(2)受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被执行人主要财产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异地的;
(4)需要协同执行的其他情形。
来源 / 同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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