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展示我市青少年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艺术教育氛围,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奋力开创贺州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新局面,经研究,第二届贺州市青少年音乐比赛定于2024年12月上旬开展。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
中共贺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贺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贺州市音乐家协会
贺州市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
贺州市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钟山县音乐家协会
富川瑶族自治县音乐家协会
昭平县音乐家协会
二、参赛对象、组别
(一)参赛对象:贺州市4—45岁年龄段群体
(二)组别划分:
1.独唱、独奏分组:
幼 儿 组(4—5岁):2019年—2020年出生
儿童A组(6—7岁):2017年—2018年出生
儿童B组(8—9岁):2015年—2016年出生
儿童C组(10—11岁):2013年—2014年出生
儿童D组(12—13岁):2011年—2012年出生
少年A组(14—15岁):2009年—2010年出生
少年B组 (16—17岁):2007年—2008年出生
青年A组(18—19岁):2005年—2006年出生
青年B组(20—45岁):1979年—2004年出生
2.重唱/小组唱、合奏/重奏:以组为单位参赛,不以年龄划分组别。
三、比赛内容与方式
(一)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采取现场演出方式进行公开比赛,每场设置三位评委,根据规则评出各组别晋级选手。
2.决赛:采取现场演出的方式进行,设置五位评委,根据规则评出比赛各组别奖项。
(二)比赛形式
1.声乐类:独唱、重唱、小组唱
2.器乐类:独奏、重奏、合奏
四、比赛项目
(一)声乐类:童声、民族、美声、流行(以组别进行)
(二)器乐类:
键盘:钢琴、电子琴、电子管风琴、手风琴等;
西洋管弦乐:小提琴、长笛、萨克斯管、小号、黑管、单簧管、吉他等;
民族管弦乐:竹笛、葫芦丝、唢呐、笙、箫、芦笙、二胡、马骨胡、古筝、古琴、琵琶、扬琴、阮、独弦琴等;
打击乐:架子鼓、中国鼓等;
五、节目要求
(一)选手需要背谱,独唱、独奏、重唱、小组唱自选曲目一首(5分钟内),器乐合奏/重奏组自选曲目一首(6分钟内),如超时叫停,不影响选手比赛成绩。
(二)声乐类初赛和决赛曲目不能重复。
(三)参赛选手在抽签后于12月3日前将伴奏音乐MP3发至贺州市音乐家协会邮箱:hzsyyjxh@126.com ,(音频文件命名:参赛号+姓名+组别+项目+作品名称)提交后不能更改、替换(伴奏形式不限)。
(四)组委会提供钢琴、古筝、架子鼓等,其余乐器自备。
(五)参赛服装自备,建议选手穿演出服。
(六)演唱(奏)曲目必须积极向上,反映新时代精神风貌,传承优秀文化,优秀中外音乐作品,鼓励原创作品且具有较好的思想性、艺术性,符合青少年特征。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止,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于2024年11月28日公布参赛顺序抽签方式,并于2024年11月30日进行线上抽签。
(二)报名费用:
1.独唱(奏):390元/人
2.重唱、小组唱、器乐合奏/重奏:
320元/人(2—5人)
230元/人 (6人及以上)
3.报名方式:
(2)线下报名:贺州市音协秘书处
(三)初赛时间:12月上旬
(四)参赛顺序:由抽签决定,抽签时间另行公布。
初赛地点:待定
(五)决赛时间:12月中旬
决赛地点:待定
(六)咨询热线:
陈老师:17376299637
梁老师:18907845536
黄老师:15278442844
七、奖项设置
(一)采取现场比赛的形式,按年龄分组或组别分组、项目分类,采用百分制评分,取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评选出各组项目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未进入决赛的参赛选手颁发才艺奖证书。
(二)设置优秀指导老师奖,颁发荣誉证书(以获得比赛一等奖选手为标准评出),每个参赛节目指导老师不能超2人。
(三)对组织25位选手以上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四)赛事活动期间将会邀请专家评委给予所有参赛选手和指导老师做专题讲座系列活动。
(五)评委可根据选手水平做出空缺一等奖的决定。
八、宣传推广
赛事活动将会在以下平台进行宣传推广:贺州文艺微信公众号、贺州市音乐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市融媒体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贺州日报专栏,贺州文化传媒集团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贺州融媒APP客户端精彩视频专区等。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赛者一经报名,即表明承认本规则,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定;未成年参赛者需监护人陪同参赛;报名成功后由于选手自身因素不参赛,费用不退,后续相关事宜自行处理;
(二)主办方对参赛的所有作品、选手肖像、音像资料、图片等拥有版权处置权、播出权、发布权、解释权、出版权及无偿使用权;
(三)主办方有权修改活动相关事项,若有任何修改均会在市音协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四)主办方对本次比赛享有最终解释权,若有任何争议,最终解决以主办方意见为准。
来 源:贺州文化传媒集团
编 辑:左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