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粤环发〔2021〕6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定了惠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2024年度)共37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有异议的理由以及具体的证明依据。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2月13日24时前发送至邮箱:shjzfzd@huizhou.gov.cn,联系电话:0752-2167971。
附件:惠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2024年度)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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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整理/惠州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