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由原机械部所属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和原电子部所属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合并组建,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的高校。办学历史可以追溯至1937年。在长达87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扎根中国大地,融入国家机械工业、计算机事业的起步发展,为国防科技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也形成了鲜明的信息特色、军工特色、行业特色。
学科实力持续增强。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7个。1981年开始培养研究生,2018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1年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年获批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精准对接国家与首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及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需求,持续推进学科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差异化发展,学科实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有北京市高校高精尖学科2个,参与共建北京市高精尖学科1个,北京市属高校新兴交叉学科平台1个。6个学科在2023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进入前50%。
科技创新优势突出。持续加强科学研究,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现有省部级与行业重点科研机构34个,其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北京实验室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6个。2023年成为新华社国家重点实验室牵头建设的媒体融合学科交叉联盟首批成员,共建数据智能创新研发基地。推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入选北京市首批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平台,成为北京市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在高端软件、传感技术等领域一批成果实现产业化。近三年,授权发明专利400余项,新增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8项。
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师资力量较为雄厚。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意识与国际化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53人,拥有博士生导师53人,硕士生导师518人。学校持续强化任务需求牵引,聚才育人融合发展,不断优化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探索推进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硕士培养模式试点改革,持续推进电子信息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改革,配备由院士、知名产业专家、博士生导师等组成的高水平导师团队,搭建包含清华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等国内外高校以及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领军企业在内的协同育人平台,着力培养面向未来的高水平应用型创新人才,主动融入北京“四个中心”和“两区”建设主战场。研究生培养特色鲜明,毕业生质量优良,就业核心竞争力强、起薪高,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
新征程上,学校顺应信息时代发展趋势,以“双一流”建设为导向,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朝着建设信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迈进。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一、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招收仪器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数学、马克思主义理论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可授予管理学学位(招生代码120100)和工学学位(招生代码087100)。
招收电子信息、机械、工程管理、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新闻与传播、翻译等7个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电子信息按照专业领域在6个学院招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025年我校继续与美国奥克兰大学合作举办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以下简称“电子信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依托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布局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培养创新型高端电子信息技术人才。教学在国内完成,满足条件者可获得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历学位证书,可通过校际交流等方式出国留学获得美国奥克兰大学的学位证书。
2025年我校暂定招收硕士研究生1159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定为1079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定为80人。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拟招生名额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具体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二、招生类型与学制
(一)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且只限于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125601)三个专业学位点招生。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二)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125601、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制为2年外,工程管理(125601、全日制)等其它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自己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我校招生单位代码为11232。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名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5.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证》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属于一区。
1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1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时间及安排将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另行公布。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点选择
报考点选择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公告”。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时间与考试方式
1.初试时间: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2.考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适用会计(MPAcc)、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相关科目的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我校不提供近年专业课试题。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复试
(一)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二)我校将根据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复试前,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会计(MPAcc)、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依据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我校对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收取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
九、录取
(一)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体检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学类7000元/生/学年(不含管理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管、理、经、法学类6500元/生/学年(含管理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的学费待上级批复后另行通知。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电子信息、机械、工程管理7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MBA)29000元/生/学年,新闻与传播6500元/生/学年,翻译6500元/生/学年,电子信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0000元/生/学年,会计(MPAcc)30000元/生/学年。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MBA)39000元/生/学年,会计(MPAcc)33000元/生/学年,工程管理(125601)40000元/生/学年。
(四)学费标准依据京发改〔2013〕2587号文件,以上级备案批复为准执行,咨询电话:010-80187227。
十二、奖助办法
(一)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五部分构成。
(二)研究生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临时困难补助三个部分组成。100%覆盖全日制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三、培养校区
我校用于研究生培养的校区有沙河校区、小营校区、张家口校区、酒仙桥校区、金台路校区。
十四、住宿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提供住宿,开学后按照学校安排入住相应校区,咨询电话:010-80187291。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
(三)住宿费依据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文件,按教委审批后的标准执行,咨询电话:010-80187227。
十五、其他说明
(一)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依据上级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anjiusheng.bistu.edu.cn/)查阅我校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
(四)本章程中的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太行路55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电话:010-80187203
监督电话:010-80187162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网址:http://www.bistu.edu.c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anjiusheng.bistu.edu.c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箱:yzb@bist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
(二)招生学院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素材来源 | 研究生院
版式/责编 | 蒋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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