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新能源汽车
监管平台数据接入的通知
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汽车销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销售至海南省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琼”牌)的新能源汽车。
(一)汽车销售企业负责将新能源汽车销售及注册登记情况汇总,并上报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负责将新能源汽车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接入海南平台;
(三)2023年12月31日前已对接过海南平台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需要将2024年1月1日之后的所有新能源汽车按要求接入海南平台;
(四)首次对接海南平台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需要将本企业所有的新能源汽车按要求接入海南平台;
(五)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保证接入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持续性和稳定性;
(六)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最小以“周”为单位对接海南平台,保障数据及时接入。接入流程请参考附件1(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数据接入流程)。
(一)静态信息标准
按照附件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信息模板)、附件3(新能源汽车静态信息模板)的要求填写。
(二)动态信息标准
按照《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 32960-2016)标准接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须向海南平台实时传输动态数据共计9大类,70余项,主要涵盖新能源汽车的整车数据、单体电池数据、报警数据等,不可存在缺项和漏项,保证数据完整率。
(一)我厅委托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并对接、指导和组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开展数据接入工作,同时按要求做好海南平台数据保密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二)海南平台的新能源汽车数据作为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审核工作的重要依据,相关企业对新能源汽车未按要求及时接入或数据存在不真实等情况,导致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无法获得补贴的,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高度重视并主动对接,汽车销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应加强宣传引导,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按要求接入海南平台。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898-65366506,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17508920896)
长按左侧二维码关注
微信号:hngxwb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