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官宣!!
荆州文旅奖励政策来了!
依据《荆州市中心城区
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奖励办法(试行)》
将对推介荆州景区景点、
美食线路等作品进行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及申报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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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荆州市登记注册、合法经营、缴纳税收的A级及重点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产品服务提供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
对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小红书等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发布的文章、图集、H5等原创作品,7日内阅读量1万至3万次(含3万)单篇(集)奖励1000元、阅读量3万至5万次(含5万)单篇(集)奖励3000元、阅读量5万次以上单篇(集)奖励5000元。
对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今日头条、微博等视频类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发布的原创短视频,7日内播放量10万至30万次(含30万)单条奖励1000元、播放量30万至50万次(含50万)单条奖励3000元、播放量50万次以上单条奖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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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胡威虎
编辑:黄伟欣
责编:王璇/编审:王桃芳/监制:邱智军
出品:荆州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