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获刑

时事   2024-11-15 15:30   陕西  


当地时间15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李在明出席了当天的宣判并表示将提出上诉。

根据韩国相关法律,如果李在明被处以罚款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170元)以上的刑罚,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同时在5年内失去被选举权。本次获刑1年,意味着李在明已不能成为总统候选人而参加下届总统大选。
李在明因涉嫌在第20届总统选举期间接受电视台采访及国会国政监察过程中公布了虚假事实而被移交审判。韩国检方在今年9月30日对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要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称李在明为了掩盖谎言制造假证言,侵害了国民选举权,扰乱了司法秩序。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徐雯|审核:潘瑞雯 沈璐
出品:©西安报业传媒集团

中铁七局回应记者被打:正配合警方调查

一觉醒来,剧情大反转!


获取更多精彩
请关注西安晚报视频号

西安晚报视频号

给您身边最精彩

● 扫码关注我们

西安晚报
《西安晚报》创刊于1953年,是西安报业传媒集团旗下一份面向广大西安市民的都市生活类报纸,也是中国西部地区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型报纸。在这里,我们一起感受西安这座城市的温度。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