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整理:明哥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平台本质上都是房东,都是要收租的,如果把广告收入当作向商家收取的租金,折合租售比约:
4000亿/2万亿=20%;
如果2万亿GMV中还要退40%以上货,则租售比约为:
4000亿/(2万亿*60%)=33.3%;
对此消息,11月29日,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发文回应称:该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李亮表示,抖音广告收入中只有一部分来自电商业务,大部分来自非电商的信息流广告,不合适直接与电商公司进行对比。
以下是李亮回应全文:
近日,有自媒体账号发布消息称“抖音电商去年GMV为2万多亿元,而广告收入高达4000亿元”。该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该谣言被名创优品创始人叶国富先生引用后(了解事实后叶先生删除了朋友圈),引发部分媒体不实报道。
此谣言的传播路径非常清晰,先是一个营销小号发布谣言后被投诉删除,但截图被有组织大量转发,甚至一些行业人员包括叶先生也被误导跟进转发,于是谣言大量散布。
实际情况是抖音的广告收入中,只有一部分来自电商业务,大部分收入来自非电商的信息流广告,也不好直接与电商公司做这样的对比。这样混淆,很容易引发误解和对立情绪。
抖音电商一直都关注商家的发展。2024年持续推出下调保证金、日用百货品类降佣、水果生鲜品类免佣、降运费险、新商家首月免佣等一系列惠商措施,帮助商家简化经营流程,降低经营成本,提升利润空间,从而陪伴商家长期稳定经营。过去一年,入驻抖音电商的新商家数量同比提升83%,直播带动销量提升57%。2024年双11大促中,平台275个品牌通过直播带货实现成交额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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