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钓爱好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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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
今起实施
有效期5年
01 | 明确了禁钓期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全市天然水域的禁钓期。
02 | 明确了禁钓区
本办法所称禁钓区为常年禁止垂钓的水域,包括水生生物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禁钓区。禁钓区应设置明显标识标牌,标明禁钓范围。
各区(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综合考虑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公众休闲垂钓需求,在鱼类重要的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洄游通道科学合理划定禁渔区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具体以各区(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03 | 明确了垂钓工具和垂钓方法
禁钓区、禁钓期之外,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
禁止使用下列工具或方法进行垂钓:
(一)国家和我省公布的禁用渔(钓)具和禁用方法;
(二)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工具;
(三)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
(四)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窝料。
(五)钩宽超过2cm的鱼钩。钩宽是指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
04 | 明确了钓获物管理
垂钓者每人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单尾(只)重量超过2.5千克的,可以留取,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钓获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若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受伤较重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救护措施。
列入《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种类不纳入钓获物管理,不得再放入天然水域。常见的外来入侵物种有:巴西龟、豹纹脂身鲇(俗称清道夫)、红腹锯鲑脂鲤(俗称食人鲳、食人鱼)、尼罗罗非鱼(俗称罗非鱼)、克氏原螯虾(俗称小龙虾)等。
违规垂钓和收购、销售垂钓渔获物等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05 | 对举办团体性垂钓活动作了要求
举办团体性野外垂钓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提前15日向举办地所在区(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使用方法和钓获物种类等事项。活动举办时,所在区(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现场监督检查。
06 | 垂钓者安全意识、环保行为
垂钓人员应具备安全意识,具备从事野外垂钓活动的身体条件,自觉携带必要的水上救生设备,主动识别和避开高压电线、激流险滩等危险区域,同时自觉保护垂钓水域、沿岸生态环境,及时处理垂钓产生的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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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编辑丨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