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劫式执法,警惕“权力”对财富的掠夺!

企业   2024-10-30 19:23   江西  
都说金钱是万恶之源,资本是原罪,可每个人都愿意“罪孽深重”“罪加一等”。为了金钱(或者说是财富),很多人都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只要能得到财富,不法和背上骂名,那也是无所畏惧的。
古话说:“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再远的距离也会把来犯者诛杀。这是让多少人热血沸腾和一生追求的目标。是呀,为了保护自身,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有什么能阻止自己的呢?
这是爱国情怀,值得学习。然而,有些人为了利益,同样的不畏艰难、不辞辛劳地跋山涉水、远赴千里之外去掠夺利益,只为增加自身或者“群体”的利益。只是,不知这该让人钦佩还是让人无语凝噎?
趋利性执法(法律圈称远洋捕捞),是近期大众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指的是个别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出于对个人或部门利益的追求,违法违规到异地对企业和个人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甚至罚款的执法行为。
简单说,就是个别司法或执法部门利用“经济纠纷”为借口,在侦查阶段就强行查扣和冻结企业或个人资产,抓捕企业高管或老总,不以客观审判,而是以威胁与恐吓的方式,最终达成财罪交换,交钱放人。
也就是说,远洋捕捞的目的,并不是真正去侦查或求证“经济纠纷”,而是打着司法的幌子,行抢劫企业或个人之实,变相“吃大户”“吃唐僧肉”。对于企业或个人有没有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拿钱赎人”。
个别司法机关这样做的目的清晰明确,却并不是合规行为,为何能得到当地的支持并贯彻执行呢?答案不言而喻,为了获得金钱。众所周知,许多机构都是有业绩任务的,哪怕执法部门,同样不能免俗。
远洋捕捞案例中可以发现,执法机构大多是东北、西北、西南等边缘地区的司法执法机关,被执法的几乎都是东南部沿海发达区域的企业和个人。也就是相对较穷地方的相关机构向较富地区的“征收”财富。
为什么要异地征收呢?原因很简单,东北、西北、西南等边缘地区其经济本身就较差,以往通过土地财政能从老百姓身上榨取一些财富,如今人口流动和人口出生率低,土地财政难以为继,榨不出油了。
本地不行,只能把“眼光”放长远些。东部和南部经济发达,财富积累不少。大多数企业和个人也怕惹上麻烦,一旦被找上门了,几乎都是秉成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花钱消灾”的原则,把事情消于无形。
那东部和南部的企业或个人为什么不选择硬抗呢?虽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但此类“经济纠纷”耗时都很长,谁也不敢赌最终结果会怎样?如果自身被请去喝茶了,大公司会影响企业利润,小公司很可能倒闭。
对于个人来说,没事也可能要喝一个多月的茶,花钱买自由性价比高。同时,资本或个人在权力面前就是一个屁。东星兰世立和太子奶李途纯就是前车之鉴,他们不敢去赌,更何况资本有时并不那么干净。
在本身屁股可能不干净和“胳膊拧不过大腿”的双重压力下,企业和个人选择了妥协,以钱赎“罪”或买自由,让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虽然会心有不甘,但却毫无办法,忍气吞声才能让自己安全无忧。
远洋捕捞的结果,往往会导致一些企业出现危机,企业家则为了自身利益,会选择裁员、关停企业或资产转移他国,由此带来的后果便是许多人失去工作,当地经济出现滑坡,公信力越来越低甚至坍塌。
如果远洋捕捞得不到整治,不仅会让现有企业经营者感到不安,还会吓退潜在的投资者。一旦远洋捕捞形成趋势,企业会感觉无处容身,然后选择远走他乡,最后将是整体经济的滑坡和国民人心的涣散。
整治远洋捕捞,必须从源头抓起,切断利益链,杜绝法律的“思维腐败”,建立主官追责制,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完善法律法规,堵住制度漏洞,保障监督畅通,做到公正透明,有责任有监督才不敢妄为。
不能捍卫国民利益,反而劫掠、敲诈国民财富,与强盗何异?财富的积累,不应成为被掠夺的理由,而应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如果连人身和财产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爱国心从何而来。法,必须向不法宣战。

小道学宫
以道的文化传承,弘扬传统文化精髓;用道德的观念,剖析世界;世界很大,却依然很小;心若在,自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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