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1月10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岩岛的领海基线发表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黄岩岛领海基线的声明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岩岛的领海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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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制 | 潘 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1月10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岩岛的领海基线发表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黄岩岛领海基线的声明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岩岛的领海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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